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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黑幕:房产已过户又被追缴18万税费

来源:小编整理2013-05-10 08:52作者:孤尘

  -地税局

  内部自查未发现造假

  18万元税费到底进了谁的口袋?

  昨日,龙岗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尹先生等人涉及深圳检察机关侦办的深圳市二手房交易假税票案件,检察机关在侦办该案后,于今年初向龙岗区地税局移交了一批涉及用假税票办理二手房交易人员名单,并要求龙岗区地税局开展有关假税票的税款追缴工作。目前龙岗区地税局正按照征管流程追缴假税票所涉及的税款。

  该负责人称,接到检察院通知后,该局已在本单位内部展开自查,目前未发现伪造税单的情况。“他就是通过中介,根本没到税务局来交,收到的应该是伪造的税单,类似现在的假发票。”据其表示,涉及被诈骗的业主并不止尹先生一名,通过催缴已有业主补缴了税费。

  对于税费是否应该由业主承担,尹先生的法律顾问曾小姐认为,地税部门应通过法院走司法程序追缴税单,他们也可以提供相应材料应诉。

  -检察院

  产权中心人员与中介勾结已有5人被判刑

  昨日,深圳市检察院回应新快报记者称,2012年初,检察机关发现一起二手房交易税“假税单”案,4个月内查出类似案件12起追缴税款260万元,并引出个人所得税“假税单”大案。

  2012年初,检察机关在线索摸查中发现,龙岗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邓某荣、王某宇、王某华,在办理二手房过户过程中接受地产中介的好处费,在没有收取税款的情况下,通过使用交易税“假税单”的形式帮助地产中介进行房产过户。2012年5月,上述三人及两名从事地产信息、地产中介的工作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已一审判决。

  相关负责人表示,尹先生的情况就是在去年的这个“假税单”中牵出来的,但因为目前暂时没有证据能证明尹先生已经向公职部门缴纳了税款,“暂时没有详细的证据印证,无法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无法追究问题出在哪里”,所以尹先生的缴费情况现在交由税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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