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11时20分许,张军就从家里骑车到邹兰家去。经过20分钟左右,张军来到邹兰家门口,犹豫了10多分钟。最终,他还是决定进去找她。
次日凌晨,张军打开房门后,借着手机的亮光来到她的卧室,走到她的床前,看着她睡觉,静静地看了一两分钟。这时,邹兰在床上翻身,看到了站在床边的身影顿时尖叫起来。张军上来捂她的嘴,拽她的手臂。后来,邹兰的父母出来与张军打了起来。张军被打得喘不过气来,就高喊了一声“邹兰”。邹兰的父母便不再打他。张军则趁机跑到楼下,被保安抓住。而戴上近视眼镜的邹兰赶到楼下,认出来的人,竟是自己的同事张军。随后,张军被警方抓获。
判非法侵入
擅闯住所 获刑1年半
因为张军受伤后要在医院治疗就没有被逮捕,而是被监视居住。对于张军做出这种事来,邹兰说,他们两个只是普通同事关系,平时很少接触,在单位见面基本上是打个招呼而已,并不了解他是怎样的一个人。邹兰还说,案发后两三个星期,他还曾打电话约自己出去吃饭,“他还一直骚扰我的另一个同事。”
此后,张军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武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过审理,武侯区法院认为,张军没有经过邹兰及其家人的允许,多次擅自进入邹兰的住所,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已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近日,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张军也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在2年的缓刑考验期内不再骚扰邹兰及其家人。
对于这件事,承办检察官提醒男孩子如果喜欢一个女孩子,应通过适当的方式表达感情,而不能采取过激的方式,最终伤害的将是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