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坏男人网 > 社会万象 >

女童因超市偷窃被捆绑示众 老板被判赔偿道歉

来源:网络2013-03-28 21:30作者:白菜
因超市偷窃被捆绑示众
因超市偷窃被捆绑示众

  广西北海一名12岁女孩因偷窃两个发卡和三颗糖,被超市员工抓住并剥下外衣,挂上“小偷”的牌子示众。女孩家人将超市告上法庭后,3月26日法院判令超市老板及两名员工赔偿被侵权女孩医疗费用3649.18元,精神抚慰金20000元,并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在案发超市和被侵权女孩就读的学校门口张贴道歉声明7天。

  年仅12岁的小女孩偷窃超市里两个发卡和三颗糖,超市员工竟然采取捆绑挂牌等暴力手段,对小女孩执行侮辱人格的“私刑”。虽然这样可以泄愤和教育小女孩,但在心理上造成的伤害极可能会影响其一生。更何况,超市和员工没有执法资格,无权这样处置他人身体和剥夺他人权利。

  超市“私刑”的代价不低,不但要赔偿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还必须书面道歉。小女孩的权利得到维护,超市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此事不应该不了了之,因为小女孩偷窃的过错也造成了超市的损失,也应该得到与其行为相适应的惩罚;同时保护超市和小女孩,法律才能体现公平公正。

  • 今日热点
  • 一周排行

名人资料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