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坏男人网 > 男人娱乐 >

周星驰遭前女友于文凤追讨5700万,于文凤个人资料

来源:好男人网2012-09-05 13:21作者:林夕慕雨

周星驰

  周星驰

于文凤入禀状

  于文凤入禀状

  据报道,艺人周星驰的前女友于文凤入禀高等法院,向他追讨近7,000万港元(约合5700万人民币)投资豪宅的佣金。

  于文凤在入禀状指,两人拍拖13年,直至前年3月分手,拍拖期间她为周星驰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双方以公司名义定下协议,周星驰亦承诺每项投资会向于缴付2万(约合16367人民币)至5.9万港元(约合4.8万人民币)不等的顾问费,如投资获利于亦可获分利润的一成作为佣金;于文凤指出,周星驰其后投资发展山顶普乐道的独立屋天比高,她认为可获得8,000万港元(约合6500万人民币)佣金,周星驰今年3月虽已支付1,000万港元(约合810万人民币),但至今无交尾数,故入禀追讨。

  入禀状续指,至2004年于得知花旗银行有贱卖项目山顶普乐道拍卖的消息,周在于的建议下,以逾3.2亿元投得该项目发展,并引入菱电一同发展超级豪宅“天比高”。

  于强调她以全副心机令“天比高”发展成功,最后周于2009年售出普乐道16号及18号,已足够令项目回本,而周与菱电分帐后赚取1亿多,于因此收取近1,500万元作为佣金。惟另外的10号屋则归菱电所有,其后以天价8亿元出售,同时价值超过8亿的12号屋则由周及星扬海外保留。根据土地注册处数据显示,普乐道16号及18号分别以3.5亿及3亿元出售。

  于续指,她认为根据协议,应该可就12号屋分到8,000万元作为佣金。惟于去年7月,周透过菱电胡亮明向于提议,会于3年内逐年缴付1,000万元,余额将待物业于第四年出售后才缴清,但于并不接纳,并于9月发律师信要求周还钱。至本年2月,周表示要于“收回成命”才会偿还1,000万元,然后奉上计划书详述如何还钱,惟周于3月确实还了1,000万元,但没有交出计划书,并指根本没有欠于的钱,该1,000万元只是馈赠。于遂入禀要求周还8,000万元,或宣称她拥有该物业的10%利益。

  另据TUNGSTAR报道,周星驰其后就此事透过律师发信回应,称未曾支付于文凤1000万港元(约合810万人民币)的无偿赠款,并否认拖欠售楼佣金。

  • 今日热点
  • 一周排行

名人资料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