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坏男人网 > 男人杂谈 >

什么是自主性坠亡?自主性坠亡背后的真相

来源:好男人网2012-09-03 16:07作者:林夕慕雨

自主性坠亡

  自主性坠亡

  如今,河南省扶沟县有关部门给出的村民“自主性坠亡”说,可能最终不会像“躲猫猫”之说一样地被推翻,然而,村民“自主性坠亡”说无法掩盖真相。

  首先,“强征强拆”是违法之举。

  由上述新闻报道可见,扶沟县当地政府是“强征强拆”。

  但是,早在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就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等违法行为。而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严之尧亦强调,如果发生强征强拆的违法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相关人员记过、开除,移送司法机关等处分。一般的情节要给责任人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为严重的,要给撤职处分;情节非常严重的,要给开除;构成犯罪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扶沟县当地力推“强征强拆”的有关责任人,如今谁承担相应的责任了呢?

  其次,“以租代征”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制度。

  依照新华网的说法,扶沟县当地政府是“强征强拆”。然而,据2012年8月29日中国网报道,“镇里领导说了,省里已经把我们这里当成新农村建设的试点了,我们不签字也得签字,签不签字都得拆了房子,都得把我们的耕地征走。说是把我们的地租走了,一年给一千元钱,俺家的6亩地就这样都被他们强行租走了。”该村村民朱和胜说。“俺家的10亩地种的玉米被推毁完了,一分钱不给我们咋买房子呀”村民王国枫说。“即使要进行新农村建设,马上该收的庄稼总要先收了,就这都把庄稼推毁完了,这不是败家子吗?”另外一名老人说到这不禁流下眼泪。

  由此可见,扶沟县当地政府实际上是在搞“以租代征”。

  但事实上,“以租代征”是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并且也违反了国家建设用地总体规划的制度,导致重复建设的不断产生,导致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然而,可悲的是,扶沟县土地局耕地保护股股长王自勤向媒体表示,练寺镇大蒲村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属于河南省此前批准的95个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之一。该项目主要是通过建设新村让农民集中居住,拆除旧村并进行土地复垦和综合整治,最终达到节约和增加耕地的目的。

  换言之,扶沟县当地政府实为“拿根鸡毛当令箭”,而全然不顾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制度。

  再者,扶沟县当地政府是朱中洲老人不幸毙命之恶性事件的“推手”。

  依照中国网报道,据朱中洲的家人讲,8月22日,朱中洲再次到镇政府找领导反映,然而第二天家人才接到通知说,朱中洲在镇政府跳楼了,正在现医院抢救,待家人赶到医院后,朱中洲已经不行了。

  据了解,事后,镇政府愿意赔偿朱中洲家人20万元。在练寺镇镇政府办公室,一杨姓副镇长说,朱中洲事件系个人意外事故,构不成伤害案件,镇政府无行为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当记者问其镇政府是不是给受害人家属赔偿了20万元,杨副镇长称不知情,即使政府负全责也就是赔偿20万左右。随后杨姓副镇长说,朱中洲跳楼时他们不知道,发现情况后就立即将其送往镇医院,随后送到了扶沟县医院,并协调医院积极抢救。说到这时,杨副镇长笑着说,“要是把朱中洲抢救过来,他家人还得感谢镇政府呢!”

  常言道:“人命关天”。但是,面对朱中洲老人不幸毙命之恶性事件,头顶“人民公仆”之桂冠的杨副镇长居然能笑得出来,而且还可以拿死人开玩笑。这是何等的冷酷无情、麻木不仁?

  其实,按照常情,并结合有关新闻报道,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找领导反映情况的朱中洲老人没有理由要以跳楼自杀的方式维权或者结束自己的生命。

  但是,事实是朱中洲老人的确毙命于镇政府。如今官方一边声称,“自主性坠亡”,另外一边由表明,“即使政府负全责也就是赔偿20万左右”,那么,练寺镇镇政府究竟在朱中洲老人不幸毙命之恶性事件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

  尽管目前尚没有直接证据表明朱中洲老人是死于他杀,然而依据有关新闻报道,相信任何一个能正视现实者,都会明确地意识到:扶沟县当地政府是朱中洲老人不幸毙命之恶性事件的“推手”。

  总而言之,尽管河南省扶沟县就朱中洲老人不幸毙命之恶性事件给出了一个所谓的该村民为“自主性坠亡”之说,但其无法掩盖当地政府及其有关人员违法之真相。因此,笔者罗竖一强烈建议河南省、周口市有关部门能尽快彻查,而依法予以惩处相关责任人。

  • 今日热点
  • 一周排行

名人资料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