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玩具被碾死
民警私自将笔录撕成64片,被指不符合法律程序
“你瞅瞅,这就是民警撕毁的笔录。”昨天上午11时30分许,在荥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门前,遇难男童童童(化名)的三姥爷从塑料袋里掏出一沓纸片。上面的字由电脑打印,分别摁有红色手印。经清点,这份4页的4A纸询问笔录,一共撕成64片。这就是童童母亲事发当日下午到事故中队做的笔录,经拼凑比照,童童母亲的笔录供述,与记者前日事发现场采访时她讲述的信息基本一致。笔录末尾,有童童母亲的签字。“以上备录我看过,记得和我说的一样。”笔录的核心部位,均摁有手印。
“这份笔录,是事发当天下午6点多钟做的。”童童的三姥爷说,询问民警稍后告诉童童母亲,她接受询问的时候,精神产生错觉,需要重新做。说完,就把这份摁有手印、签了字的笔录,撕掉扔进垃圾箱。他闻讯后冲进民警办公室把它们捡走,留作证据。“我们很不解,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笔录,民警为啥把它撕掉?!”
在荥阳市人民医院内科住院部,童童的母亲因悲伤过度躺倒在病床上,为防止她出闪失,亲友们守护在身旁。她向记者讲述,事发当天她和丈夫均到交警队做了笔录。自己第一次做的笔录被撕掉,第二次,民警在询问过程中称肇事司机是名中年男子,“我拒绝签字、摁手印。僵持到当晚9点多钟,民警给我做了第三次笔录,又回归到第一次笔录的内容”。
她说,事发后,她用手机拍摄了司机的照片,“是个很年轻的小伙子”。
夏日红说,办案民警给受害者母亲做笔录时,将其首份笔录撕毁,系执法瑕疵,是错误的。对此,他们将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昨天下午,他们已经邀请郑州市交警支队专家、检察部门人员,介入调查此事。
针对此事,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主任唐军律师称,办案民警作为执法者,如果对当事人询问的笔录,怀疑与事实有较大出入,应当将笔录保留,待间隔一段时间,再进行询问印证。民警撕毁笔录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