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交过路费
“当时我们的车拉着警笛,闪着警灯,有的伤者已出现了昏厥,情况十分紧急,可是收费员坚持,不交钱就不放行,但我们的警车在抢救伤者时无须交过路费,大家僵持了几分钟时间。”一位特警说,因担心伤者出现意外情况,他们就交了过路费,所幸伤者得到了及时救治,如果因此耽误了救治时间,他们没办法向伤者的家属交代。
孙先生说,他个人认为警车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理应免去过路费,更何况当时警车上拉着急需救治的伤员,“希望收费员在收取过路费时能否人性化一些”。
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30名市民,其中大多数市民表示,救人是第一位的,钱是次要的,警车救人应免去过路费。小部分市民表示,针对现在有“公车私用”的情况出现,收费员收过路费也是应该的。
8月5日,记者来到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柴窝堡收费站,一位工作人员说,因当时该警车没有出具可免过路费的凭据,所以依照规定是要收费的。
据该收费站一名负责人介绍,按国家相关规定,只有军车、120急救车、辖区公安的制式警车才能免交过路费。由于该警车是乌拉泊辖区范围的,不属于柴窝堡辖区范围,理应要收费。
“出于人性化角度出发,如果该警车能提前通知收费站有任务要执行,也是可以免去其过路费的。”该负责人说,目前有“公车私用”现象,导致收费站也有自己的苦衷,希望广大市民能给予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