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婚外情证据不足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陆先生的单位了解情况。陆先生得知记者的来意后,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所有的内容判决书上都有了。”关于王女士质疑陆先生婚外情、拍不雅照等问题。
苏州中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关于被告是否存在婚姻过错的问题:原告认为被告存在婚外恋、婚外情甚至婚外同居行为,是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被告对原告提供证据的关联性及证明力均提出异议,表明无婚外同居行为。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被告存在原告所述行为,故对此不予认定。”
照片是谁拍的?
王女士表示,自己有多个证据证明这组照片是陆先生拍的。而陆先生表示,自己不认识照片中的女主角。 女方:他在录音里承认了,王女士称,在一张照片中,女主角嘴边有一部诺基亚手机,那部手机恰巧和陆先生当时使用的手机是一样的。
“我在他的汽车后备箱里找到过和照片中一模一样的捆绑工具,当时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所以没有多问。” 王女士还表示,前夫对这些照片并不否认,她还提供了一段电话录音,录音中一个男子说:“我是有这方面的爱好,这个女的是个模特,当时也是一念之差……”
男方:不认识女主角
对于不雅照中的女主角,陆先生予以否认,“不认识,完全是那个女人胡编乱造的。”随后,陆先生不愿再接受采访。谈到照片中的女主角,王女士透露该女子曾在模特大赛上获了不少奖。
记者经过调查,得知照片上的女子曾做过模特。一位认识该女子的人士告诉记者,看到电视报道后,自己就从衣着、身材等辨认出来了,“因为她曾多次在公共场合穿过照片中的那件旗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