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佛山一保安康某雄连砍54刀将女邻居阿莹杀死。他辩称阿莹半夜叫床声太大,影响休息,心情不好就想杀死她。而他曾供认,以为阿莹是卖淫女,还强行拖她进房。
佛山禅城一名保安康某雄,将女邻居拖进自己的出租屋内,连砍54刀后将其杀害。而让他下毒手的原因,竟然是因为他觉得女邻居半夜的叫床声太大,影响到他休息。昨日,佛山中院对此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其死刑。康某雄当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这个可恶的杀人犯竟然还有脸面提出上诉,难道不觉得羞耻吗?虽然说法律保护嫌犯的权利,嫌犯认为判决不公,有权利提出上诉。但是,康某雄杀人,证据确凿,而且行为恶劣至极,令人发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