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我只回家了两天,就赶到学校温书,准备考研。2日那天,我刚看了几页书,电话就响了,熟悉的铃声告诉我,是程轩在找我,这个小灵通就是他送我的。我曾送给他一只很漂亮的烟灰缸,当他从单身宿舍的茶几上看到我的礼物时,眼睛里有晶莹的液体在流转。我喜欢这个大男人对感情的看重或者说饥渴,虽然我见他的第一眼,觉得这人很没文化。
迷上他的“传奇色彩”
程轩是我的实习老师,一个粗粗壮壮、说起话来时不时会带几个脏字的汉子居然是位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我把他定义为“没文化”。
但程轩风趣幽默、为人大方,是医院里极受欢迎。在我看来,他是个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他家在农村,小时候成绩并不好,直到初二那年,突然开了窍,初三考试,考了全镇第一。高一时,他母亲因为癌症去世,但这并没有让他立下到医生的志愿,相反他认为医生都是无用的。程轩当医生,完全是因为高考时的阴错阳差……
程轩的经历在我听起来,就可以写一部小说了。也许出于对他仰慕吧,我成了他的朋友。
其实早在程轩带我实习时,他就多次提到他的太太,他太太当年是湖北某理工学院的校花,而他追她的时候,仅凭书信,他远在西安读书,而她是他同学的同学,一次程轩来武汉看同学时,遇到了她,就对她一见钟情了。
她家里人反对他们的恋情,觉得程轩家里太穷了,程轩于是牙关一咬,考上了武汉某著名医学学府的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月入五六千,不久前,在某大学教书的太太又为他添了一个宝贝儿子。
后来,当我们的关系发生了质变时,程轩无奈地告诉我,他反反复复对我说这些,是想提醒自己,也是暗示我,那个时候,他已经想“刹车”了。
感情,从纯美到恶俗我们开始的确是非常纯粹的友情。在实习之初,我对他们科室的另一个男医生颇有好感,那是一个刚刚大学毕业分配来的男生,高高帅帅的。然而,当我鼓起勇气向他表示好感时,他居然约我一夜情,我尴尬地夺门而逃。
也许是因为失恋,也许是因为看到了人性丑陋的一面,我一时很难接受,想要找一个人说一说。我不愿意找同学朋友,怕他们会笑话我;也不想告诉我的父母,怕他们为我担心。程轩是个最好的人选,他经历的事多,一定会有办法抚平我的创伤。
夜已深,我对着话筒,冲着一个刚刚认识一两个月的男人,说着我最隐密的少女心事。第二天再到医院见到他,我觉得程轩看我的眼神暖暖的。程轩说,他那个时候真的拿我当小妹,他自己是受苦长大的,见不得别人受半点委屈,特别是女人,他很感谢我能在最困难的时候给他打电话,这证明他在我心里还是有位置的。
那是一段多么纯情的时光啊,工作之外,我们经常一起喝茶、聊天,好像在这个世界上我真的多了一个哥哥。程轩和他太太因为工作需要隔江而居,他每个星期回家一次,其余的时间,就一个人住在单身宿舍里。他一室一厅的宿舍成了我们聚会的最佳地点,我们常常聊得忘了时间。
夏天到了,我的实习也结束了。我舍不得程轩,舍不得我和他共拥的一段美好。那天晚上,程轩请我吃最后的晚餐,在他宿舍里,我们喝了很多酒。酒不醉人人自醉,我歪倒在沙发,程轩像抱婴儿一样把我抱到他的床上,我能感觉得到,他正伏近我的脸在看我。他的味道和酒的味道让我更加晕乎……突然,他一把搂住我,紧紧地。
第二天早上起床,床单上有血迹。我哭了,而程轩正眼都不敢看我。我没有想到,我那么纯美的感情,居然一下子就演变得如此俗气,我哭了,因为我不知道我和程轩的未来将是何去何从。他是我尊敬并且爱慕着的男人,但是我真的不想破坏他的生活。
他爱我,也爱他太太七八月间,程轩休了几天假。他去了沙市,那里有他很多的同学朋友。其实,在我们有了亲密关系后,并没有立即发展到情人,一方面是我们本质上都不是那种游戏爱情的人,另一方面他认为他不能同时对不起两个女人。
可程轩一到沙市,就像变了一个人,开始不断给我打电话,有时一天会打几个。他说他想我了。程轩的朋友圈中,好多都是有情人的,有的还不止一个,和那些人一接触,他也认为我们这层关系,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应该顺其自然。
我无力拒绝程轩的甜言蜜语,被一个自己崇拜的男人需要着,是件多么愉快的事情啊—— 我们的关系就这样发生了质变。等程轩从沙市回来,刚好我在华师上一个考研辅导班,每天从汉口往武昌跑,程轩看了心疼,于是留我住他的宿舍。
他下班后对我能有专业上的辅导,晚上我们在一起享受着男女之情的快乐,我就像一朵被营养滋润的花,破蕾而出,绽放开来。这个时候的程轩已经很少在我面前提起他的太太。
有天下午,我正在程轩的宿舍里看书,程轩在医院看一个危重的病人,房门突然被钥匙打开,一个三十岁的漂亮女人呆立门口:“我是程轩的妻子,请问你是哪位?”我坐的方向是正对大门的位置,她一眼就看见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