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投毒命案,让两个高材生都告别了人世,只留下亲人独自伤心流泪,而林森浩原本也并不喜欢学医,只是因为父亲的要求下才这样做的,那么你知道吗?他的家庭背景如何呢?在复旦大学投毒案中,他为什么会选择投毒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不妨一起来看看吧!
林森浩,广东汕头市人,上海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并曾在复旦附属中山医院超声科见习。2013年4月16日,因涉及黄洋中毒死亡案,警方初步认定同寝室的林森浩存在重大作案嫌疑。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依法批准逮捕。
林森浩,广东汕头人,27岁(2013年)。学习成绩优秀,尤爱英语,高考时以780多分的高分考入广东中山大学。
2010年,林森浩因成绩优异被中山大学推荐,免试进入上海复旦大学医学院攻读研究生,身兼学生会副主席,学习的是医学影像专业,并在中山医院见习。林森浩还曾得到过第一三共制药奖学金。
家庭背景
林森浩在家排行老二,有一个姐姐和两个妹妹,其弟弟也在读大一。林家在汕头属中等人家,林家在村里名声也不错。
学医经历
林森浩并非从一开始就热爱医学,学医是父亲的希望,林森浩听从家长的意见而学医。 开始,当他进入医学院学习一年半后,还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听到“医学神圣”之类的话时,也没有什么感觉,直到他在广东当地一家医院见习后,思想才发生了转变。当时,林森浩在急诊科实习,一次来了一名昏迷患者,其妻子在旁边焦急万分,直到医生说了句“没事”,家属才放下心来。林森浩自此收获了学医的动力,并在一次自愿献血活动中表示:“爱心是一个医务工作者必不可少的。”一失足成千古恨,或许林森浩的内心是无比后悔的,可是大错已经铸成,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林森浩投毒原因
18日上午,林森浩在开庭前接受了记者采访,看似“淡然”的表情,却让人感到分外沉重。
“很多时候,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很负面的存在。”“我会去做这么一件事,原因是自己没有把负面情绪调整好。”“有时候不考虑事情的后果,不考虑别人的感受”……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3月31日下午,被告人林森浩从医院的医学实验室中取出了剧毒化学品并投入了宿舍的饮水机内。
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听到宣判后,林森浩一直低垂着头,看不到他的面部表情。其间,林森浩爸爸眉头紧皱,时而摇头,当听到判决结果林爸爸激动大叫。在走出法庭后,林父说心里很乱需要静一静,但“一定会上诉”。
最终,林森浩还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他还是被判处死刑,这件命案就此落下帷幕。
为何认定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以公民生命权利为犯罪客体的严重犯罪。判定被告人林森浩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主要取决于两方面:一是林森浩主观上是否具有杀人的故意;二是林森浩客观上是否实施了杀人的行为。
根据最高法复核确认的事实和证据,林森浩在案发前一年多做医学动物实验时,使用过二甲基亚硝胺,了解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化学品且有严重危害性。林森浩为泄愤,有预谋、有计划地向宿舍饮水机内投放大剂量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致被害人黄洋接水饮用后中毒。在黄洋入院特别是转入重症监护室救治期间,林森浩仍刻意向救治医院隐瞒真相,编造谎言,有意延误对被害人救治,其杀人故意明显,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基本信息
中文名:林森浩
生日:1986年10月17日
微博昵称:大汉漠北
所在地:上海 徐汇区
性别:男
国籍:我国
星座:天秤座
毕业院校:复旦大学 (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