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因为疫情的原因,很多学校都不能开学,而前段时间陆续上学之后,很多学校也慢慢开始制定开学时间,而在昨晚,很多省份都已经明确表示了开学的时间,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省份都开学的,也有的明确本学期不开学了。一切来看看吧!
截至4月20日晚,安徽、上海、云南、江西、河南、陕西等17省区市已公布高校计划开学时间!
虽然17个省份明确高校开学时间,但是开学的过程并没有那么顺利。此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校纷纷发布“不返校”通知。
近期,不少高校还发布了不返校或暂缓返校的通知↓↓
此前,昆山杜克大学曾决定将硕士项目以及本科项目的在线教学延长至整个春季学期结束。这一决定就意味着其所有课程都将在网上进行,学生本学期无需返校。实际上,昆山杜克大学并非唯一一所决定本学期不返校的大学。
最近,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这两所中外合作大学,以及西南石油大学等高校也都发布了“不返校”通知。
西交利物浦大学:明确本学期不返校
此前就有网传消息,称西交利物浦大学决定本学期不返校,以下为网传邮件截图:
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4月15日消息,西交利物浦大学决定,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所有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将继续在线学习,本学期无需返校。学校就学生和家长最为关切的若干事项,根据学校计划和专题研究进行回复,具体可参看学校官网。
这则新闻证实了之前的网传消息,西交利物浦本学期确实不返校了。
北师港浸大:本科毕业班外,其他年级学生本学期不返校
据悉,同为中外合作办学高校的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也发出了“不返校”通知。据读者提供的学校邮件内容,北师港浸大决定除本科毕业班学生外,本科其他年级的所有学生和研究生本学期不返校,返校日期另行通知。以下为邮件部分内容:
考虑到非常高的国际生比例和外籍教职员工数量 ,在当前疫情全球爆发的情况下,中外合作大学采取本学期不返校的方式有其合理性。此外,据网传消息,温州肯恩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等中外合作办学高校也发布了相关“不返校”通知,但是我们暂时未找到相关的官方通告。
当然,也并非所有的中外合作办学高校都准备本学期不再线下开学了,宁波诺丁汉大学就在积极准备开学演练,为开学做准备。4月8日上午宁波诺丁汉大学进行了返校全流程演练,对各种突发状况进行了模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全程跟踪了演练,并表示将仔细梳理各个环节出现的情况,继续完善学生返校工作方案。
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暂不开学,9-12周继续在线教学
4月16日,西南石油大学官网发布《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9-12周继续实施在线教学的通知》。通知内容提到,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校历9-12周继续按要求实施在线教学,同时请师生适当做好13周及以后开课课程的在线教学准备工作,第13周及以后是否继续实施在线教学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对于在线课程考核形式,通知指出,在线教学期间授课结束的课程,可根据课程实际情况调整考核方案,采用如论文、调研报告、大作业、在线口试等方式进行考核。
一般情况下,大学春季学期持续时间为18周左右,西南石油大学此举几乎等于这个学期70%的教学时间都将在线上完成。由于不排除13周后继续线上教学的可能,所以西南石油大学的学子很可能整个学期都要保持线上教学的状态,本学期返校可能性不大。
你们学校有什么返校或不返校的消息吗?
“由于疫情的影响,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延迟开学,我表示理解。但住宿费交了,学生却没在校。” 4月1日,一名重庆合川籍大学生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询问,学校能否“酌情退回一部分住宿费”。4月19日,澎湃新闻注意到,近段时间以来,不少学生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建议,希望地方教育部门能“酌情退还”部分住宿费。
据梳理,截至4月19日,已有多地明确,将向学生退还部分住宿费。各地政策:
澎湃新闻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该厅4月17日下发通知,其中明确,已按学年
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
河北省教育厅官网发布通知,将严格落实教育部住宿费退费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前述通知称,住宿费每学 期按5个月计算,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及以上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3 月25日,对于网友在“中国·甘肃”门户网站上反映的“春季开学和住宿费退费”问题,甘肃省教育厅回应称,会出台相关住宿费退费政策。“待普通高中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开学时间、放假时间明确后,若在校时间未缩短,将按原标准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若在校时间缩短,省教育厅将积极协调省发改委, 会同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相关住宿费退费政策。”甘肃省教育厅表示。
4月16日,重庆教育委员会在回应前述重庆籍大学生留言时称,将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教育收费的相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时间、学分、学校教育培养成本、宿舍成本、住宿时间等因素,积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相关收费政策。
4月13日,洛阳市“110联动办公室”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回复一名河南籍大学生时表示,“如果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会根据教育部通知,由各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由于疫情造成现在学校无法正常开学上课,与此同时校方所提供的校车接送和食宿费也没有正常提供,关于此类费用,是否可以给予一个解决方案!万分感谢!”
东莞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此做出了回应:
延迟开学学费和住宿费不减,但是民办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可根据实际天数退回
根据省市现行教育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民办学校的学费、住宿费均按学期收费,因此,在延迟开学情况下,其学费和住宿费是不会减少收费的。但是,民办学校的伙食费、校车费等属于服务性收费,可以根据实际天数退回学生家长。
根据已经公布的有《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其中第四条新生在报到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退还学生预交的所有费用。
学生在学校开始上课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学费,并按照学生实际住宿时间和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住宿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天津市也有详细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其中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按学年或学期收取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期)收取。民办学校学生退(转)学,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退还学费及住宿费。
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未开学时提出退(转)学申请的,核退全部费用;第一学期开学后提出退(转)学申请的,核退半年费用;第二学期开学后提出退(转)学申请的,不退费用。
海口市教育局回复称,针对中小学延迟开学的情况,海南省教育厅正在拟定我省学校补课的有关意见,确保课时足够。至于餐费、住宿费应据实收取,学期末统一结算,请家长保留好收据。
3月初有部分贵州大学学生表示
已经收到学校退的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