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去年的时候,周洁琼突然解约,原公司不同意,单方面的毁约自然也就给人不成熟的印象,更因为周洁琼独自在国内活动,所以原公司Pledis起诉书小姐姐了,这是要开撕的节奏吗?不过现在两家公司都起诉周洁琼,到底是谁没有契约精神,坐等周洁琼回应~~ 其实她回国做演员也挺好的!
P社起诉周洁琼,“周洁琼独自中国活动,违反专属合约,提出诉讼”
2月19日,Pledis以周洁琼为对象,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了专属合同效力确认诉讼。代理Pledis的法务法人方面于3月25日通过报道资料表示,周洁琼在2019年9月初突然向Pledis通过信件,邮件,SNS等发送了毫无根据的单方面解除通知,甚至回避了Pledis及其中国经纪公司星灿盛世职员们的联系,之后排斥Pledis独自在中国出演电视剧,综艺及广告等,非常活跃地进行了违反专属合约的活动。
因此Pledis只能通过诉讼进行法律应对。 星灿盛世已经在中国内提出了专属合同履行请求及损害赔偿请求诉讼。
网友对这件事情的态度真的是两极分化啊!
支持公司的:pledis好惨 对自家其他艺人都没撕那么多资源 给她撕了有翡这种好资源 还要被骂 。 在韩务工人员风评被害 明明是她违约 我们小老p做错了什么
支持周洁琼的:别人都走了,本来就是团队出道,所有团体活动都参加十分积极,最后呢?解散了,队友6月份都走了,她9九月份提的,咋了?契约精神是双方都要履行,星探发现她不让她大放异彩,搞雪藏呢?一会说是公司给的资源,一会又说周洁琼自己接的资源,假的不要不要的。
而除了韩国原公司起诉后,国内的经纪公司也发表声明称其单方面的解约是无效的,具体内容如下:
星灿盛世公司作为中国独家经纪公司,对周洁琼解约感到意外,得知其擅自解约的理由后表示十分诧异。声明强调公司为其付出了极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公司及Pledis不存在导致周洁琼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约定及法定情形,其解约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并希望第三方在未通过公司的情况下,切勿与周洁琼开展任何演艺活动的合作,否则公司将保留通过举报、诉讼等方式追究法律责任。
而两家公司都起诉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究竟应该战队那一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