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disco在中国可以说是非常的火爆,很多的电视台都在舞台上播放了这首歌,而这首歌的伴奏其实并不是他的原创!近日,他也深陷抄袭风波,但是却是台湾人来搞的事情!要知道原作者是芬兰人啊!
近日,《野狼disco》beat原作者、芬兰音乐人Ihaksi发声明,表示已出售的授权依然有效,相关权利不可被收回,合同中“不受限授权”(也就是宝石老舅购买的)规定允许上传到线上平台并盈利,但用于电视、电影和游戏则需要额外的许可,强调获得“独占授权”的人不能以此来控告其他此前获得“不受限授权”的人侵权。
另外,Ihaksi表示自己并没有发起诉讼,而且不管起诉结果如何,他个人都不会有任何受益。此前他被“独占授权”方要求拿着身份证拍摄视频,证明自己的这首beat的作者,但视频在未经自己同意前就被发布出去了!
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
1、自己从未介入诉讼,此前在微博转发十几万的视频,并不是他的“维权视频”,而是有人要求他拍摄一个证明是作者的视频,但未经他的允许就发布在网络上并大肆传播;
2、此前已经购买的租赁版权在可使用范围内依然内有效;
3、自己不会介入官司,纠纷将在老舅和购买Beat的玛西玛公司(也就是台湾人老陈)双方之间展开;
4、愿意和老舅之后合作歌曲。
剧情又反转了,老舅没有侵权!野狼disco原作者表示“已出售的版权依然有效”老舅拥有“不受限授权”!并表示自己从未介入诉讼,也不会介入官司,并表示未来希望同老舅合作。那之前的诉讼是谁搞的?看老舅红了内心不平衡吗?
众所周知,这首歌的beat并非董宝石的原创,是他本人填词之后经过演唱才有了如今火爆网络的神曲,在这首歌里Ihaksi也只是挂上了个编曲的名字。之后宝石的经纪人晒出了一张与一位陈先生的聊天记录,对方称自己购买了版权,也商讨过合作分成,自然谈不上抄袭。对此情况,看得出原作者也在暗示自己并不知情,反转来的如此之快,或许也正是因为这首歌火了起来,才被某些有心人钻了空子,无论如何,希望宝石能早日解决掉这些麻烦,继续带来更多的精彩表现。
从这个声明来看,原作者态度还挺好的,所以是台湾那个人在搞鬼!这是不止一家授权了,但强调“独占授权”不能以此来控告其他此前获得“不受限授权”的人侵权,这个很重点,也给出了权限,不要越界做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