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李小龙一直被大家消费,先是美国的一位导演拍了一部作品,其中疑似有诋毁李小龙的形象,而最近播出的叶问,也有李小龙的原型,现在李小龙女儿状告起诉真功夫餐饮了,据悉因其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图标长达15年的真功夫餐饮,现在要求其赔偿2.1亿元。希望能胜利吧!
相信大家出门吃饭,都会经常看到一个餐饮品牌,叫“真功夫”,其logo非常容易被人识别,因为它把全世界都认识的功夫明星李小龙作为自己的Logo。“真功夫”这三个字,再加上酷似李小龙的图标,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这是李小龙家人开的餐饮。但事实上,这个店和李小龙一点关系都没有。
12月25日,真功夫餐饮因为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图标用作商标,被李小龙公司诉至上海二中院,索赔经济损失2.1亿元,以及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信息显示,李小龙公司法人代表为李小龙女儿。26日,#真功夫回应被李小龙女儿起诉#:“时隔多年被起诉,我们也很疑惑”,并称“正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
从图案形象上,肉眼都能看出真功夫的标识酷似李小龙的电影里的动作,模仿痕迹很明显,李小龙女儿诉真功夫侵权正当。
一般来说肖像权维权官司打起来很费力,侵权方有很多种解释,侵权边界多有模糊,像与不像这个概念本来就不好量化,需要双方不断举证,估计官司时间会很长。
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的内容包括:
(1)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
(2)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15年又怎么样,侵权多少年都该追究!这就是李小龙,没得洗!
以前人家当事人没有起诉你,现在当事人出面了,性质就不同了。摆在眼前的实时,说别的没啥用!大家都不是瞎子,孰是孰非自在人心!
这个时候就不要疑惑了,积极和解然后合法签约才能挽留名声。
有网友称侵权15年告,故意把猪养肥,然后索赔2.1亿。其实我觉得15年又怎么样,侵权多少年都该追究!这就是李小龙,没得洗!
但也有网友表示可能告不赢,因为有乔丹的先例在前!
告不赢是因为跨国维权,如果大家都是国内企业,你这个商标都注册不了,就是和乔丹一样,十多年前商标注册大多只限制不和中文名重复,但logo商标管的不严,按你说的类似是主观臆断不能当证据的话,现在你再试试拿个咬了两口的梨做商标,试试会不会让你过!
应该赔偿,真功夫用这个商标的目的众人皆知。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应该不构成侵权,不会赔偿的。首先这只是个漫画形象,不是真人照,其次也没有出现李小龙的名字,这些动作以前也没人注册过商标。你可以说这个漫画形象就是李小龙,但他也可以说这明明是陈国坤,或甄子丹以及所有出现过这种动作的武打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