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的朋友们和弹幕高手之间的想法果然不一样。网上一片骂郭旭的声音,让我不禁感叹,网友们真是带法学家!郭旭小姐姐冲呀,相信你是五院四系之外最优秀的律师!从此告别随随便便的自己。——大家好,我是实习生郭旭,初入职场,请多指教!今天才去看了offer 感觉大家都太优秀了叭!郭旭在第一天结束之后自嘲自己一天都没有刷微博了!
郭旭在关于赠与合同的问题上反应还是挺快的,还是挺厉害的。看到很多人因为重大误解和欺诈的问题到微博下面去指责她,你们已经忘了第一期网络暴力的问题了吗?
太喜欢看自由辩论阶段的神仙打架了,郭旭发挥的蛮好,抓住梅桢的漏洞猛打!自由辩论环节!郭旭气场强,质问梅桢赠予逻辑如何成立!
模拟辩论的环节,对于开美颜和打赏之间的关系,郭旭提出了重大误解,而律师们更认可欺诈。节目组剪辑后给大家看到的是这样的。可真实发生的是怎样的呢?
我的妈呀,感觉这个人好像是我们县的,听我名字
郭旭小姐姐的侧脸我承包了
嗨,又周三啦,大家看节目了吗?这一期课题非常有意思,由此引发出#美颜算欺诈吗#这个问题,当时也是和队友们讨论了很久~个人认为:“小酒窝”使用美颜软件直播是不构成欺诈的。法律上对欺诈的定义,是需要具有双重故意的。也就是说首先,要证明主播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但是使用美颜只是一项基于爱美心理所做出的美化自己形象的行为,目的并不具有过错。其次,客观上使用美颜和楚先生的打赏行为之间也并没有直接、相当的因果关系,不能概括的认为是基于使用了美颜而获得了打赏。因此我认为,从主播的行为入手,分析其构成欺诈,是难以成立的。本案中我们要保护楚先生的权益,但不能通过一味的降低违法门槛的方式。
最后附几张“小酒窝” 们的自拍吧~!
刚更新完《令人心动的offer》第二期,虽然何运晨所领导的team在第二课题环节战败,但归根结底不是他的问题吧,主要还是因为郭旭把法律行为判定错了,导致努力的方向都错了
郭旭小姐姐冲呀,相信你是五院四系之外最优秀的律师,要相信自己,既然你存在就一定会有存在的理由的!
好低调谦虚的小姐姐啊!!最后做的课题老师评价也很高!期待!!尬聊那段太可爱了!!
郭旭微博资料
昵称:旭旭旭公子
所在地:其他
性别:女
生日:5月17日
简介: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微博地址:
https://weibo.com/p/1005055209379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