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马奔腾遗孀负债案二审判决出炉,小马奔腾董事长李明遗孀金燕败诉。2013年小马奔腾上市失败,根据对赌协议,需赔偿投资方建银文化6.25亿元。但金燕一直不认,说还将再次申请再审!
北京高院认定,金燕明知案涉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义务,参与了公司共同经营,需连带承担两亿债务!
金燕回应称将向最高法申请再审。并穷尽一切法律程序!
2018年1月的采访称二审输了呢。我穷尽一切办法,打到不能再打!
事件是怎么样的:
2011年,小马奔腾董事长李明与投资方建银文化签订对赌协议,承诺在规定日期前上市,否则需要赔付4.5亿,2013年底,小马奔腾上市失败,需赔偿6.25亿。2014年李明去世,金燕被要求承担2亿债务。金燕称,将向最高法申请再审。
她说没有人告诉我这个协议,所以出的这个债务,我是不认的!你没有知会我,我不知情,没有签字!
我有点没看明白,既然是签了协议的,那赔偿不是天经地义么?为什么要上诉呢?求科普
我不太懂,是男人去世了,债务由妻子承担,但是如果有遗产的话由男方父母和妻子孩子一起继承是这样么?
看网友有的评论的一针见血,金燕现在不想承担2亿债务,请问之前公司盈利的时候,您花过您丈夫从公司带回的钱吗?享受夫妻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不能拿“女拳”双标的那一套,严于律人,宽于待己。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给了这种人推脱债务的机会 但也只是机会 凭什么夫妻债务就共债共签 要承担债务了就说自己不知情 不参与 要是赚钱了配偶一方会说这钱是你赚的 我没签字没有参与经营 我不花吗?双标!
反正也无力偿还,只有无止尽的申诉了吧!
赚钱花钱时欢天喜地,亏钱赔钱就死不认账。这和那些孩子死了却还穷其一生为孩子还债的老农民相比也是差远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