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有私募违规被罚,地产龙头碧桂园再被卷入,而现在的私募没有备案的话基本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而作为基金,不能说没有风险,承诺最低收益违反了监管原则,因为没有任何一种基金可以保证自己绝对迎盈利,如果保证最低收益的话,所有的钱都投进来,坐等增值,那么钱是怎么来的呢?是不是值得思考呢!
8月13日,广东证监局挂出的一则处罚决定书显示,广东恒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基金”)存在未按规定备案、承诺最低收益、未落实风险评估等多项违规事实。
为此,广东证监局向恒信基金及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钟优西开出罚单。
恒信基金违规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
根据披露,恒信基金存在一条违规事实: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
决定书显示,恒信基金旗下基金——广东恒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深圳碧桂园项目的合伙协议约定:
“本合伙企业应每年以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照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低于10%)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计付预期收益。”
“本合伙企业应每年按普通合伙人广东恒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照6.2%固定利率向普通合伙人广东恒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付预期收益。”
广东证监局认为,上述约定内容实质上是向投资者承诺约定最低收益。
天眼查信息显示,恒佳股权的股东结构如下:
其中,恒信基金作为GP,另有三位LP,分别为:佛山市顺德区碧桂园地产有限公司,持股33.22%;招商证券(16.820, -0.05, -0.30%)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2.15%;佛山市顺德区荣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4.3%。
其余4项违规事实涉及备案和风险评估
根据披露,除了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恒信基金还存在其余四项违规事实,主要集中在备案和风险评估方面:未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未落实投资者风险评估要求,未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未及时报告并更新登记备案信息。
在备案方面,决定书显示,恒信基金未按照规定办理广东恒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备案手续。
中基协登记信息显示,恒信基金旗下仅备案有恒佳股权一只基金产品。该产品的成立时间是2014年3月13日,系暂行办法实施前成立的基金,但备案时间却是在2017年8月22日,距离中基协实施备案制已有相当长时间。
决定书还称,2017年4月28日至立案调查日,恒信基金先后发生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高管人员信息变动,但恒信基金未按规定向中基协报告并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和更新。
目前,基金君也未在工商登记系统中查询到上述时间段内恒信基金的高管人员变动信息。
在风险评估方面的违规主要涉及投资者和私募基金,均与碧桂园项目相关。
广东证监局称,恒信基金作为恒佳股权的基金管理人,在进行深圳碧桂园项目募集时,没有采用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没有让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也没有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此外,恒信基金在对恒佳股权深圳碧桂园项目资金募集时,没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恒佳股权进行风险评级。
另据中基协备案信息,恒信基金还于2018年9月5日被广东证监局采取过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最终,广东证监局根据违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对恒信基金及钟优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和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