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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18件衣服旅游后要退货的女子是谁 网曝疑似是旅游博主黄谭雅

来源:小编整理2019-05-11 14:37作者:Mao

   五一黄金周刚过,一家淘宝店主突然接到一个不好的消息,就是有买家要退货,理由是不喜欢,但看了朋友圈之后,却发现她穿着衣服到处旅游拍照,这怎么可以容忍呢?这4600元看穿了她的人品!买不起可以不买,年轻的灵魂随便怎么拍都不会难看。但是算计着把自己的利益加载在别人的损失上,无论你多好看,灵魂已经恶臭。

  她连这种不要脸的事情都做出来了,电话里还那么理直气壮,这种社会的垃圾不挂出来才会不好吧 ​!不过也有网友是支持买家的,因为卖家把她的信息泄露了!

  近日,有位顾客在李先生开的淘宝店里买了18件女装,总价4600多块钱。可五一小长假过后,对方说是不喜欢,发起了退货请求,淘宝也同意了。李先生加了买家微信,想问问原因,结果点开对方朋友圈大吃一惊,对方和小姐妹穿着店里的衣服,去西藏旅游了,发了好多美照。记者联系上买家,买家说:“ 你买了衣服你不试穿吗!”

  世界很大,奇葩很多。利用“无条件退货政策”恶意退货的,不只中国有。前几年前在加拿大,也见过有人在世界杯期间去bestbuy抱个大彩电回家,决赛完了退货。华人、墨西哥人、黑人、白人,都有干这事儿的。

  这不是比烂,商家自己订的规则如此,肯定早把退换货这些成本计算好了。因为售后服务好而选择购买的顾客,肯定比鸡贼恶意退货的人要多。也算一种概率博弈吧。不过话说回来,如果退货率过高,店家成本提高了,这笔账最后还是得老老实实买东西的消费者来买单。

  这些大企业有实力,承担风险的能力强,淘宝小店主的确苦,无处说理,令人同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实规定了消费者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一定程度上偏袒消费者,给予了消费者7天内使用处置商品的权利。

 

  这件事情属于法理和情理上的一个冲突,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也就是说:如果违法,必定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如果不违法,也有可能属于不道德的行为,而事事踩着法律的红线做事情的人,多半已经把自己放在道德的最底线了。

  所以,对这个买18件衣服旅游后就退的女孩,我只能用诸葛亮骂死王朗的那句名言来形容了:“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买不起就不要买,拍完照退回要脸吗?不挂你挂谁?看店家老实人好欺负?vv专帮老实人!

  买不起租!租也要付钱!一毛不拔想装逼?朋友圈一天一套你就白富美了? 博主黄谭雅,网上可以搜得到。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活久见淘宝id挂出来永久拉出淘宝黑名单更好

  那年,我卖情趣内衣,客户退货寄回来内裤上面有屎。几年过去了,心里阴影还在。

  黄谭雅资料

  真名黄谭雅,江西南昌人,职业是平面模特,江西财经大学毕业,表面岁月静好,背地里穿过别人衣服再退,真的是很不要脸了呢

  但博主本人在下午亲自反击了,原文如下:

  周四早上事情发生之前已经跟商家达成协议,所有拍过照片的的衣服都不退,可是朋友圈微博店家一直在说我我坚持退款?

  我申请了退款之后单号写了三遍都错了,我问店家要不要撤销退款重新写单号,包括没寄回的,商家说不用,我就没有撤回因为到时间系统会自动撤回然后店家就截图我全部申请退款的图片

  然后我就被疯狂辱骂店家全世界散布我所有的私人信息

  我真的不知道他想要干什么

  另外记者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快递已经寄出,而商家一直喊他朋友没完没了的给我打电话辱骂我,记者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的心态是崩溃的,所以我让他去问店家:我当时想的是店家会跟他解释清楚我没有全部退货可是至今商家都没有出来澄清

  一晚上没睡 就想到这么多就这样吧


  还有一个网名为nomorestory的网友称真相是这样的!

  #黄谭雅# 我发了条微博 被各种人围攻 还要我举证是店家恶意泄漏的 可以 看图片吧

  第一张 卖家朋友圈 直接说了要利用舆论攻势就是要让对方付出代价 且 宣传自家店铺

  第二张图 卖家朋友 直接公开买家个人照片和手机号码(具体图片里有没有涉及到其他个人信息暂未可知) 你们觉得卖家朋友怎么知道买家的个人信息的?难道不是卖家泄漏的?

  买家的不良行为不涉及违法

  卖家泄漏消费者隐私可是违法层面的行为lq

  黄谭雅微博资料

  昵称:黄谭雅

  所在地:浙江

  性别:女

  生日:1997年4月30日

  简介:一个热爱旅行的小姑娘

  微博地址:

  https://weibo.com/p/1005056751136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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