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苹果公司因为旗下的App Store而惹上了一场官司。作为iPhone手机用户几乎必不可少的程序,App Store几乎是苹果手机用户使用任何应用软件时所必须经过的平台,实际上这个平台对于上架的程序软件收取费用,每一笔在App Store上成交的手机程序交易中都会有30%的交易额被苹果抽取走作为提成费用,而这个30%就成了这场官司的起因。
正如前文所说,这笔提成成为受到密切关注的一宗反垄断案的关键问题,这宗反垄断案将于当地时间本周一在美国最高法院过堂。届时,将有9名法官听取苹果公司为逃避损害赔偿而作出的辩论。这起诉讼案指控苹果违反了联邦反垄断法,垄断了iPhone应用程序市场,导致消费者支付了高于应当支付的价格。法官们最终将对一个较为广泛的问题作出裁决,这就是消费者能够在类似的反垄断案件中起诉要求损害赔偿吗?
苹果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不”,并援引最高法院数十年来的判例作为依据声称这家总部位于加州库比蒂诺市的科技公司表示,支持iphone用户提起诉讼将对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市场产生威胁,美国电商市场每年产生数千亿美元零售额。此前,美国一家地方法院还对一起苹果的消费者群体诉讼案给予支持,苹果对此不服并且已经提出上诉。
原告以及反垄断监督组织表示,如果法院对购买消费品的人关闭大门,垄断行为可能将会不受限制地扩大。总部位于华盛顿的反垄断倡导组织“开放市场协会”(Open Market Institute)法律总监桑迪普?瓦赫桑(San Vaheesan)表示,“许多科技平台将开始提出这样的论点,即消费者没有资格对我们提起反垄断诉讼。”
“Uber可能会说,我们只是向共享汽车司机提供的交通服务,”瓦赫桑在谈到目前流行的打车服务公司Uber时表示,“如果存在反垄断问题,司机可以提出索赔,但乘客没有资格。”iPhone用户指责苹果违反了美国联邦反垄断法,垄断了付费应用的销售,这种情况产生的结果是,与其他来源的应用相比,苹果的价格过高。
对于在App Store上架并销售的软件的开发者来说,原本的销售定价模式应该是开发者自己制定程序的价格,根据这个程序在市场上大致的价格和开发时的成本投入以及实际成品质量综合得出一个价格,但由于苹果防要从交易额中抽取高达30%的提成,这也就打破了产品成本和质量之间匹配,显然开发商没可能会因为这个原因而承受这高达30%交易额的成本,其结果往往这部分成本被转嫁给消费者进而导致软件价格的高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