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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温州老板办公室欺负2年 警察为什么不管

来源:小编整理2018-04-11 08:43作者:Mao

  性骚扰真的是无处不在的,那么办公室骚扰,你会如何应对呢?面对2年的时间,你是忍气吞声还是大胆反抗呢?为什么报警了,警察却不管呢?这又是为什么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在国人的眼中,性骚扰更多是闺房密谈,或是茶余饭后的“话题”,一般上不了台面,更上不了法庭。但性骚扰这头怪兽无处不在:有调查显示,办公室性骚扰是最高发的形式。她赢了官司却悄悄离开了。

  尽管经手的案子无数,刘曙勤律师依然对15年前的这起案子印象深刻。

  2003年,小谢25岁。她是温州一家调查事务所的普通女职员。当年5月16日傍晚6点左右,同事们已经下班了,她一个人在加班。

  按照后来法院判决书的描述,“负责人金某趁其他同事下班之际,强行抚摸她隐私部位,她奋力反抗才得以脱身。”

  事情并没有这样结束。同年5月29日,未能得手的金某以办事效率低为由,辞退了她。6月17日,金某打电话用下流话骚扰她;随后两天内,又连续10余次给她打骚扰电话。

  小谢是东北人,来自农村,吃过不少苦。“她是那种性格刚烈、宁折不弯的人。”刘曙勤说,小谢并没有选择屈服,而是到当地报社投诉。

  小谢当着记者的面,用报社的办公室电话打给金某,电话有录音功能。在对话中,金某说了类似“摸了有感觉”的话,通话内容明显承认了性骚扰的事实。

  7月2日,小谢向鹿城法院提交诉状,认为金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工作,使其身心遭到极大伤害。刘曙勤是原告代理律师之一。

  诉讼期间,刘曙勤负责接送小谢,以保证她的人身安全。

  由于一个是普通职员,一个是老板,诉讼双方的地位是不对等的。小谢天然处于弱势。

  法庭上,金某的代理人说事实上是小谢不专心工作被辞退,“还提供了数位证人证言,证明5月16日小谢受骚扰时金某根本不在场。”

  面对狡辩,小谢当着记者面录下的录音起了关键作用。

  同年11月,鹿城法院一审判决金某对小谢的侵扰事实成立,须当面道歉,并赔偿5000元。这是浙江首例性骚扰胜诉案件,也是全国首例性骚扰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

  但小谢没有去领这笔赔偿金,而是消失了。“联系号码都废弃了。”刘曙勤说,小谢突然人间蒸发,赔偿金沉睡了十几年。

  直到去年,刘曙勤突然接到小谢的电话,说自己人在上海,说想领那笔赔偿金。“看得出来,她的经济不宽裕,不然不会现在想到那笔钱。”

  小谢没有来温州,刘曙勤替她代办了。“她不愿意再提这事。”刘曙勤能感觉到,小谢虽然胜诉了,但心里留下了阴影。“有时我在想,如果再遇到类似问题,她还愿不愿意打官司,很难说。”

  这也是刘曙勤接手的最后一起性骚扰案件。

  她说一直下不了决心

  揭发老板

  小吴是那种文文弱弱的女孩,长发,很安静。

  那是8年前的一个下午了。我约小吴在一个咖啡厅里见面,采访她。小吴怯生生地来了,男友陪着。整个下午小吴一直在抹眼泪。

  26岁的小吴在温州市区的一家新能源科技公司上班。2010年3月28日晚,她在网上用中英文双语发布题为“救救这个被老板长期蹂躏的打工妹”的帖子,称自己遭遇老板张某的长期性骚扰直至性侵犯,并贴出大量图片

  董事长张某将小吴强行拉到办公室时被监控拍下

  这个帖子引起了很大反响。小吴说,她是没办法才发帖的。

  小吴和男友在大学期间相识,2008年双双来到温州的同一家公司打工。两个月后,公司突然提拔她到办公室当秘书,当时她认为是她学历高、英语八级的缘故。

  “在办公室没人时,他经常会过来拍拍我的肩膀什么的。”小吴说,她一开始觉得董事长张某就像慈祥的叔叔。直到有一天下午,“他的手开始在我大腿间游动……”

  遭遇了性骚扰,小吴没有选择反抗。她甚至有一个可怕的想法:当秘书被非礼是潜规则

  小吴说,胆子越来越大的张某不再满足于性骚扰,后来每隔一两个星期就性侵她,前后超过30次。“最多是在男厕所,其次是他的办公室卧室,还有几次是财务资料室。”

  直接导火索是2010年3月21日,张某在董事长办公室试图侵犯小吴。当时小吴正是例假第3天,“他蛮横地把我从办公座位上抱到他的办公室,我挣扎着……”

  这一幕正好被小吴的印度好友在QQ上拍了下来。在好友和叔叔的劝说下,小吴最终报了警。

  但是,警方经调查后,决定不予立案。

  理由是:在这么多次的性行为中,没有发生使小吴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暴力及威胁。双方连续发生性关系近2年,小吴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不报案,也不告诉别人?另外,性关系大都发生在白天,小吴完全具备自救和他救的条件,为什么不自救或呼救?

  也就是说,小吴自称的长期隐忍,是无法立案的主要原因。

  “从最初的车间工人到现在,我的职业生涯才显出了点亮光。女孩子工作上想做出点成绩很难,换个工作还能好到哪里去?”小吴说,当初她是这么想的。

  这件事对小吴的打击很大。后来,她和男友一起默默离开了温州。性骚扰维权气氛不浓和受害人保护制度缺失有关,性骚扰具有私密性,往往发生在两个人单独相处时,没有旁证。刘曙勤说,小谢之所以能胜诉,幸亏她巧妙地固定了证据。“维权必须果断,不能患得患失,不然会令自己受到更大侵害。”刘曙勤说。受害人在遇到性骚扰时,可以采用偷拍、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但真的要防范性骚扰,光靠受害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是不够的。在上班的小姑娘们,可以看看应该怎么做吧!一定要借鉴哦!不要再傻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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