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女友转让费是个什么东东?既然两个月前就已经同意分手了,那么为什么还要找上门呢?还张口要钱,自称是因为同居三年费用都是他出,那么这次网友纷纷指责他,那么她父母是不是应该找你要青春损失费呢?这件事情简直惊呆了我,确实有让我增长了见识,感觉这个男子有点“渣”!
近日,温岭市公安局新河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求助。报警的是女子小红(化名),称自己前男友,正和现男友在出租房里准备干架。
值班民警应警官,立马带队赶到现场。站在出租房门口,看到两个男人“叽叽呱呱”吵得不可开交,一个女子哭得泣不成声。看到民警,女子仿佛看到了救星。她就是报警的小红,老家湖南,今年25岁。年轻点的男子,是她前男友陈峰(化名),两人已经分手一个月。年纪大点的男子,是她的现男友阎高(化名)。
当天晚上,陈峰找到小红租住的地方,张口就要9万元的“女友转让费”,“给钱了,以后井水不犯河水。”阎高自然不肯给:“你有什么资格来收钱?”小红更生气:“我是人,又不是你的什么东西,你凭什么把我‘转让’”?
陈峰摆出了一副无赖嘴脸:不给没关系,我就在这里住下不走了。阎高气得要揍他,看两个男人要打起来了,小红报了警。
陈峰和小红是老乡,也是同事。陈峰今年28岁,比小红大3岁。4年前,小红刚到厂里上班时,陈峰对她是百般关照,让刚出家门,独自在外的小红倍感温暖。后来,两人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同居了3年多。
小红说,分手是自己提出来的,她觉得陈峰虽然样子斯斯文文,但讲话很粗鲁,而且思想很幼稚。两个多月前,陈峰同意分手,小红搬了出去。之后,在一次朋友聚会中,小红认识了阎高。37岁的阎高,虽然年龄有点大,但小红在她身上找到了自己想要的成熟男人的稳重和体贴,主动追求。一个月前,两人同居了。
陈峰看到民警,一点不怯场,对于“转让费”这个问题,侃侃而谈。“我和小红同居了三年,这三年里,吃的用的,基本都是我的钱。如今小红抛下他跟了别人,讨要9万元并不算多。”陈峰说自己一开始以为小红说分手,只是闹脾气,过段时间,气消了,就会回来。没想到她马上找了新男友,还住在一起了。自己越想越气,越想越不甘心,于是找上门来。在应警官20多分钟的调解+教育+批评的攻势下,陈峰最后承诺不会再打扰,很不情愿地离开了。
网友评论真的是精辟,小编都想不出这些词!
@Amanda:辣眼睛,毁三观
@小小糊涂㊣:奇葩啊
@想:真够不要脸的这前男友
@尼米:这个可以有啊,大兄弟蛮有想法的嘛
@旺旺碎冰冰:好奇葩~如果前男友能要“转让费”,那现男友岂不是能问前男友要个“折旧费”
@December:这女的也不好
@hbchendl:反索“青春损失费”就是了。
@方愛荣summer:不懂不懂
@一颗蛋蛋:佩服啊!厉害了,刷新三观
@知难不退:分手费好贵
@JOYCE:幼稚,这样的人只配做个前任
@烽火戏猪侯:这样的话女孩的父母要向你要好几十万青春损失费了
作为一个男子,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出来呢?这样从侧面来看,真的是不适合在一起,早分了比较好!我觉得下次这个男的还会找其他的借口来的,不信我们看后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