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永和豆浆”字样 美团外卖被诉侵权!结局会是怎样?
据海淀法院通报,因认为被告快餐店在店铺招牌及美团平台擅自使用其“永和豆浆”商标,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该快餐店及美团外卖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永和豆浆诉称,永和食品(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第9862735号、第4033258号、第5344572号商标并取得商标专用权,核准使用商品服务类别均为第43类:餐馆,自助餐馆,餐厅等。
2016年6月27日,商标权人永和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将上述商标的独占使用权让与原告,商标许可使用期限自201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6日。
“永和豆浆”字样是原告商标体现呼叫功能的显著部分,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门店招牌及美团平台擅自使用“永和豆浆”字样,是消费者误认为被告提供的餐饮服务于原告具有特定的关系,混淆服务来源,构成对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