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江歌案第一次开庭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在经历了十天六次的庭审之后,在今天下午,日本法庭正式对江歌案宣判,陈世峰被判决有期徒刑20年,这让不少网友感到不忿,认为太不公平,奈何日本法律在此。很多网友都在关心陈世峰以后回国后能追诉吗?一起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陈世峰被判决20年
在12月18日,检方对被告人陈世峰提出20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意见。法官给出20年有期徒刑的判处建议,日本当天下午3点(北京时间下午2点),“江歌案”于东京地方裁判所做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对于日本东京裁判所对陈世峰做出20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众多网友都表示不服,认为“该活着的人含泪死了,而该死之人却还苟且的活着”,奈何因为日本法律的存在让网友们和江歌妈妈诉求无门,网友们也只能寄托于中国的法律,追问陈世峰服刑完回国后能否追诉。
陈世峰回国后能追诉吗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的相关规定,一国公民在他国发生刑事犯罪,应按照犯罪发生地国法律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即犯罪发生地所在国具有优先管辖权。因此,华人在国外遭遇犯罪分子侵害时,应该及时报警,向当地司法机关陈述犯罪事实,依据当地法律使罪犯受到应有惩处。
以江歌案为例,该案发生在日本,即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同为中国人,也会根据属地原则,依据日本的刑事法律对其行为进行审判。属地原则,也因此被称为域外犯罪选择适用管辖的“黄金原则”。“华人犯罪,中国法律还能否对其进行追责?”针对不少网友的进一步追问,法律上也有明确规定。
陈世峰回国后能追诉吗
依据我国刑法第十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就江歌案件而言,刘鑫的前男友如果在日本受到刑事处罚后,我国司法机关仍可依法对其享有追诉权。
但追诉权行使的一个充要条件是:犯罪嫌疑人回到中国。只有犯罪嫌疑人本人在国内,才能适用刑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据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由其入境地或者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是中国公民的,也可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陈世峰回国后能追诉吗
具体到该案,如果刘鑫的前男友回到中国,在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则由其入境地或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害人江歌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