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起火,楼下邻居小伙端着水赶来灭火后默默离开,独自在家的女主人满怀感激。可小伙很快又返回,手里还拿了把匕首。昨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江某批准逮捕。
9月30日凌晨1时许,租住在西安某城中村民房的吕女士被一阵浓烟呛醒,发现窗纱和窗帘着火了。就在吕女士救火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她打开门,发现租住在同栋楼的一个小伙子端着装满水的脸盆站在门口,在两人努力下,火很快被扑灭。
随后,吕女士独自一人清理灭火后留下的垃圾。没过多久,已经回家了的小伙突然返回,进门后直接将房门关上,一把将吕女士推倒在地,随后又拿出匕首威胁。迫于无奈,吕女士给小伙子的支付宝里转了5000元。小伙子离开时留下手机号,声称一个月内还钱,让吕女士不要报警。
吕女士第二天报警,同时还通过短信告诉小伙,自己已报警,劝他自首。随后小伙自首。警方调查发现,小伙子江某今年22岁,陕南人,2011年来到西安打工,无不良嗜好。案发前,江某失业。他想着自己还背着几万元外债,现在又没收入来源,吕女士又是独自在家,便起了抢劫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