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我们认为自己的大学教育是一个成功的大学,每一个从大学出来的大学生都是素质非常高的人,每一个都是一个社会的精英。但是,一个案件却是将我们从这个梦境之中拉了出来,这个事件就是震惊社会的药家鑫事件。
药家鑫事件回顾
2010年10月20日夜晚,在陕西省西安市大学城的学府大道上,发生了一起很平常的交通事故,但是这起交通事故却产生了极大的反响,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这起交通事故本身并不严重,而肇事者却用刀将被撞者连捅8刀,致其丧命,更可悲的是,肇事者竟然是一位在校大学生。
本来是一起很平常的交通事故,因为肇事者过激的处理方式,最终导致两个家庭不能正常生活下去,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极大反思。虽然事情发生后,陕西各个高校都掀起了以药家鑫事件为反面教材的学习活动,可是这就能解决问题吗?现在我们可能犯了这样一个错误,那就是将事件的原因归结为药家鑫本人,或者说是教育的失败。
但是我们是否考虑过,导致药家鑫这样过激举动的原因是单纯的吗?难道就没有社会原因吗?为什么他会这样不计后果而将被撞者捅死?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分析一下迫使他这样做的社会原因。当记者问药家鑫为什么要捅死被撞者,药家鑫说害怕农村人难缠,也许很多人都认为他说这样的话理由太不充分,但是他的话并不是一点也没有道理,这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社会上的确存在一些不和谐问题和因素。
这些不和谐问题和因素可能对药家鑫曾经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所以他才会这样做。一般出了交通事故,可能会出现这三种情况:一是被撞者可能会无理取闹,得寸进尺,甚至没什么问题都会赖在医院不走,或者过一段时间就会找肇事者的麻烦;二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有关部门可能对于事故的处理不到位,使事故留下后遗症;三是肇事者不负责任,甚至对被撞者害上加害,比如药家鑫。
因为现在这三种情况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常会出现,所以这也说明了我们的社会现在还存在很多不和谐的因素和问题,有些人不仅缺乏法律常识,更缺乏道德素质。因此,通过药家鑫事件要进行深刻反思,不仅要关注大学生的法律道德素质教育,同时也要做好社会环境的建设工作,使我们生活的社会环境健康良好,只有社会环境健康良好,生活在在其中的人也才能健康成长和发展。
对药家鑫事件的反思和评论
药家鑫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的震惊和关注,尤其是陕西高校都掀起了以药家鑫事件为反面教材的学习活动,大学生的法律道德教育被进一步高度重视,但是药家鑫事件毕竟只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它并不能代表整体大学生的法律道德素质状况,更不能说明大学生都非常缺乏法律常识,并且道德素质低下。然而药家鑫事件却也给了我们一个警示,那就是要注重大学生的法律道德素质教育,尤其要注重大学生日常的道德素质教育。道德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而大学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相对来说,其道德素质要比一般人高很多,至少大学生的身份也要求大学生必须要有较高的道德素质,这就是标签的作用。
所以一旦标签与实际不符合,就会使人们非常震惊,这也就是为什么药家鑫事件会引起社会震惊和关注的最重要原因,如果大学生的法律常识和道德素质都是如此低下,那么其他人的道德素质又该是什么样子呢?作为一个社会人,一个有基本道德素质的人,不管他有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他至少应该明白开车撞了人,应该把人送到医院,即便是不送人去医院,至少不会再次伤害被撞者,更不会拿刀去捅被撞者,而且还捅了八刀,使被撞者丧命。开车撞了人,还把人杀了,这于情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
随着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开展,大学生数量不断增长,但大学生的道德素质也在不断下降,这必须引起相关部门,尤其是教育部门的关注,当然大学生素质整体下降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并不能完全归结为学生的原因,如果有很多学生连基本的道德素质都不具备,这也不能不说是教育在某些方面的失效,甚至是失败,更反映出社会大环境可能存在很大问题。
当前大学生道德素质的缺失主要表现在这样几方面:一是很多大学生不懂尊老爱幼和关爱弱势群体,比如很多大学生出去坐公交车不会给老年人、孕妇和带小孩的人让座,尽管公交车上不断提示要给这些人让座,但是很多大学生就是听而不闻、视而不见。二是很多大学生不注重自己的言行,很多大学生无论是在说话方式,还是在做事方面,都显得不够成熟和欠妥当,俨然不像一个大学生的所言和所行,比如说粗话,做事不考虑后果,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利益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而且很多高校大学生学生会和班上的负责人也是如此,没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做负责人只是为了得到学校和院里的好处,而不愿意为学校、院里、班集体和同学们服务。
三是很多大学生没有公德意识,比如上卫生间不冲水,打饭不排队,上自习说话,在休息时间不休息,影响宿舍其他人休息等,即很多人都是我行我素,都认为自己是正确的,而不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和利益,更不会考虑集体的利益。四是很多大学生没有学德,作为大学生应以学习为重,然而现在的很多大学生都不爱学习,而且学习不是为了获得知识和提高自己的素质,而仅只是为了应付考试,比如平时的教室和图书馆都空空如也,只有到了期末考试,才开始被学生利用起来,而且流行占座,即有时自己不来,却用书占着座位,使想学习的人也没有地方坐;另外,有些学生不仅占座,还占资料,对于自己觉得有用的资料就用刀割下带走,让其他人看不成,用不成,破坏了书籍,损害了学习资源。
五是很多大学生对老师的尊敬度降低,很多学生不尊重老师,对老师是有差别的尊敬,比如如果是考试的课程,对老师就相对尊敬一点,如果只是考察,不考试,那么就容易出现旷课,上课不听讲、睡觉和做其他事情的现象等等。六是很多大学生不清楚自己的角色和位置,作为学生不能履行好自己的角色,对于老师、家长的一些好意见不能虚心接受,反而顶撞,轻则消极抵抗,即老师、家长说归说,他自己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不会听老师和家长的意见,重则直接和老师、家长冷言相对,甚至直接顶撞老师和家长。总之,现在大学生的道德素质的确令人堪忧,对于大学生的道德素质教育亟待进一步加强。
看守所里写下两封悔过书
作为本案公诉人,西安市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李援民在一周之前提审了药家鑫,据李援民讲,目前被羁押于市看守所的药家鑫非常后悔,对于自己所犯罪行表示认罪。
提审时,药家鑫还特别向公诉人提交了自己在被羁押期间写下的两封悔过书,一封是忏悔自己一时糊涂酿下重罪,表示认罪;另一封是药家鑫写给被害人张妙家人的悔过书,药家鑫希望公诉人能够帮他把这封悔罪书转交到张妙家人手中,请求他们也许根本不可能给予自己的原谅。
问及持刀行凶的犯罪动机,药家鑫称就是害怕对方记住自己的车号后对自己实施报复。对于随身携带的刀具,药家鑫称是早就买了防身用的,平时就一直带在身上。
受害人家属索赔54万余元
记者昨天下午获悉,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的丈夫、儿子、父亲、母亲、公公、婆婆等6人作为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共同原告,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除被告人药家鑫之外,其父母成为民事诉讼部分的连带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在起诉书中请求法院依法从重追究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要求3被告连带赔偿张妙的死亡赔偿金68760元、丧葬费15146.5元、抚养费51909元、赡养费89306.67元、医院停尸费15000元,共计240122.2元,请求判决被告人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30万元,两项赔偿款项共计54万余元。
父母均为华山厂职工,社区说药家“不会很有钱”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公园南路二十街坊,提起药家小区里几乎没有人知道,经过打探,记者最终找到一栋编号为“付7”的白色6层住宅楼。有住户说,药家就住在这栋楼上,但具体是哪家并不清楚。由于该楼两个单元入口都装有防盗门,记者没能进入楼内。
随后,记者来到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说,由于社区管理的小区比较多,住户也比较杂,社区对药家鑫的父母并没啥印象。
居委会社区事务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药家鑫的父母之前都是华山厂的职工,如果有个一官半职的,大家应该都知道,“他父亲应该是名军人,不过按照药家鑫的年龄,估计已经转业了,在外面可能有自己的生意,他母亲很有可能也退下来了。”这位工作人员说,说药家鑫是“富二代”似乎有点夸张,“即使他父亲还有军人身份,按照厂里的情况,每个月工资也就七八千块钱,家里能多有钱?”该工作人员还说,出事前,药家鑫的父母一直住在二十街坊,“如果说家里很有钱,估计他们早不住这里了。”
原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大学生药家鑫却持刀接连8次刺向了倒在地上的伤者,最终致其死亡。这起案件见诸报端后,看到的人无不感到震惊。昨日,我省从事心理学、社会学工作的人士发表看法,并提醒年轻人做事切忌冲动。
昨日,听了记者的叙述,陕西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会长宋馨非常惊讶,同时也为这个曾经优秀的大学生药家鑫感到惋惜。
“是他的冲动、不冷静害了自己。”宋馨说,大约20岁的年轻人正处于青春期,做事冲动、不冷静,加上他开车不久遇到突发事件缺乏经验,才造成了这样的后果。宋馨分析,在开车撞人后药家鑫肯定很害怕,当他看到倒地的伤者正在记车牌时更是感到恐惧。很可能是伤者的这一动作激怒了他,让他产生仇视心理,年轻气盛的他于是做出了一件极不理智的事情,致伤者死亡的同时也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两个家庭也因此被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