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前夕,微博上一位叫做@琳达是我的微博用户发表了一篇长博文痛斥自己在丽江遭几名小痞子殴打的经历,引起了网民们的注意这才使这件事时隔数月后开始调查。今日该案件终于宣判,网友们看完审判结果后纷纷表示:太轻了!
游客丽江被打案今天上午宣判,6被告人分别被判刑1至3年6个月。6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上诉。而此前,丽江遭殴打女游客与6名被告人达成和解,撤回诉讼。
今日上午,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和荣松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被告人杜澄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曹二车龙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吴原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赵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和凌波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董某某与六被告人就附带民事赔偿自行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被害人董某某申请撤回其附带民事诉讼。
古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11日凌晨3时许,被害人董某某、张某、孙某三人到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路“宁蒗松果儿烧烤屋”包间内吃烧烤,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随后也到该烧烤屋大厅吃烧烤。被告人一方对被害人一方进行挑衅并对三名被害人实施了殴打,之后六名被告人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董某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伤二级,被害人张某、孙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微伤。
女游客被打案达成和解
“女游客在丽江被殴打”事件最近又有了新的进展,7月10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该院受理的被告人和某被控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杜某、曹某、吴某、赵某、和某某被控寻衅滋事罪、被害人董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某某与六被告人自行达成和解并已实际履行。2017年7月5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某某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董某某撤回起诉。
丽江几痞子挑衅 女游客惨遭暴打
2016年11月11日3时许,被害人董某、张某、孙某3人至丽江市古城区某烧烤屋包间内吃烧烤,和荣松等6名被告人随后也到该烧烤屋大厅吃烧烤。
据董某回忆,在双方各自喝酒过程中,邻桌的几名男子故意学她说话,并对他们大打出手。“学我说话那个男的,一个酒瓶子就砸到(张某)头上去了,我们当时就蒙了。”
另外,2016年7月23日,被告人和荣松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吃烧烤时持刀将李某砍伤后逃离现场,于2016年8月2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嫌疑人身份查实 案件进入调查
事发当日凌晨5时58分,古城公安分局110接到报警,辖区派出所民警出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并协助120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救治。当日,警方依法将该案受理为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并通过电话回告报案人董某受案情况。6名犯罪嫌疑人2名为无业人员,2名为酒吧工作人员,1名为某销售公司工作人员,1名为高尔夫球童。
2017年1月,被害人董某通过微博将自己被打的遭遇在网上发布,随即引发舆论关注。
2017年1月25日,公安机关根据案件调查进展情况,将本案转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并依法将立案情况告知了受害人;6名犯罪嫌疑人于2017年1月26日被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刑事拘留,2月9日被批准逮捕。
伤残鉴定为轻伤二级 六名凶手道歉
2017年2月18日,丽江市古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董某颜面部瘢痕、鼻骨粉碎性骨折、左上颌骨骨折分别作出轻伤二级的鉴定意见书。3月9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和荣松等六人,以故意伤害罪向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提请公诉。
案件办理过程中,被害人董某与6名被告人就附带民事赔偿自行达成和解,被害人董某某申请撤回其附带民事诉讼。古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准许撤诉。
2017年7月14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控辩双方针对案发经过、罪名适用等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和荣松、杜澄、曹二车龙补、吴原华、赵智、和凌波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肆意挑衅并殴打伤害他人,造成一人轻伤二级、二人轻微伤的后果,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被告人和荣松持刀将李某砍伤致其轻伤一级,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六名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对被害人表示道歉。
大半年的时间,这样一桩如此恶劣的案件才得到解决,并且还是在社会各界督促之下的结果,实在是让人觉得气愤。都说现实中伸冤不如上微博发帖,有关部门真的需要改一改不见棺材不落泪的办事风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