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是中国国内已经提倡多年的一项条例。目前禁烟最为严格的就要数飞机和高铁了、其他地方还是烟雾缭绕,即使一些场合也有贴出“严禁吸烟”的标志依然无济于事。公共场合如何禁烟俨然已经成为了一项“管不了”的事情了。近日一名女生将哈尔滨铁路局告上法院,原因竟是因为她在她所乘坐的列车上问到了烟味。
不久前,河北女生李晶(化名)乘坐K1301次列车(北京站至天津站)到天津旅游,三天后又乘车返京。
因为想有个好的乘车环境,李晶特意选择了有空调的软卧车厢。但是一上车,她发现列车上“烟雾缭绕”,充满了浓浓的烟味。
在李晶乘坐的这两趟列车上均设置有吸烟区,在列车吸烟区抽烟的人里面,不但有乘客还有列车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也没有对乘客的抽烟行为进行劝阻。而在北京站、天津站和天津西站的站台上,也都有大量人员吸烟。
李晶认为,在她所乘火车上的安全须知里,写明了“禁止在列车各部位吸烟”,但车上却又设置有吸烟区并放置了烟具(烟灰盒、烟灰缸),这种做法并不合理。
投诉无门 女大学生“告御状”
在结束了旅程之后,李晶曾向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和天津市卫计委举报自己乘坐普列遭遇吸烟的情况。在反映情况无果后,李晶起诉到法院。
李晶请求法院判决哈尔滨市铁路局(K1301次列车由哈尔滨铁路局负责)赔偿其购票款102.5元,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以及本案诉讼费,取消北京站及天津站站台、K1301次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并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同时赔偿精神损害费人民币1元,以及原告为减少烟霾所购置的口罩费用人民币19元。
律师力推全面禁烟
李晶的代理律师钟兰安说,目前高铁上已经做到了禁烟,希望通过这个案子对在普通列车上的禁烟进行推动。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专家委员王振宇律师表示,虽然近年来各地禁烟力度不断加大,但之前没有人因为烟民在公共场所吸烟而起诉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这个案子是第一次,所以该案可以说“意义重大”,如果胜诉的话,将有助于推动普通列车禁烟。从这个意义上讲,本案可以看成是“中国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
为什么普通列车没有全面禁烟
目前,动车已经实现全面禁烟,但普通列车为何并未全面禁烟?铁路部门曾经对此作出回应。
由于高铁列车属于全封闭车体、高速运行,在车内吸烟对公共安全危害极大,车内设有数量众多的传感器,且设备比较敏感,有烟即会引发车辆紧急降速或停车,开放吸烟会对列车正常行驶及旅客安全造成隐患。
普速列车虽然不是全封闭,但也只允许在车厢两侧吸烟区吸烟,车厢内也是严禁吸烟的。此外,普速列车站与站之间行驶时间过长,也是为了避免个别旅客随意在车厢内吸烟才设置吸烟区。
“这些年来,有种观点认为,允许烟民在普通列车上抽烟是一种人性化的做法,但是这种观点只是考虑到了烟民的利益,并没有考虑到不抽烟人的利益。毕竟二手烟会对人的健康带来影响,在列车上控烟这件事上,需要明白的一点是,列车上抽烟这种行为不能让整个社会来迁就。” 钟兰安说。
实际上,在我国一些地方已经在室内实施严格禁烟,列车从物理形态上讲和室内并无区别,因此不少人认为在普通列车禁烟与室内禁烟在逻辑上是一致的。
列车禁烟应成共识
日常生活中,当发现有人在餐馆吸烟,尽管许多人内心不快,却只是掩鼻离开或向服务员投诉,绝少有人诉诸法律。一位准大学生却不甘作罢,直接把铁路局告上法庭。这一举动也让人们思忖:普通列车,究竟该不该全面禁烟?
事实上,普通列车禁烟的话题和普通列车的历史一样长。一直以来,人们对普通列车的诸多诟病当中,浓重的烟味和污浊的空气是重要一条。然而由于普通列车行车速度慢、运营时间长,漫长的旅程让烟民难以忍受,因此特意设置了吸烟区和烟具。只是,列车的吸烟区缺乏有效屏蔽,浓重的烟气窜来窜去,让不吸烟的乘客饱受煎熬。在设备层面,普通列车更缺乏高铁上的“烟雾探测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难以有效监控,允许吸烟就成了不成文的规定。
虽然多年来普通列车的乘客给烟民让渡了过多权益,但是列车不禁烟的做法不应当成为“惯性”甚至“惯例”。
法律层面,对于列车全面禁烟早就有一系列相关内容。《烟草专卖法》第5条规定,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此外,许多地方性禁烟法规当中,也都有明确约束。例如,《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天津市控烟条例》都明文规定,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显而易见,普通列车既属于“室内”范畴,又属于“公共交通工具”,理应全面禁烟。
在倡导健康生活理念的今天,对于普通列车全面禁烟,我们不该有争议,更不该有质疑,关键不是“该不该”而是该“怎么管”。从这个角度而言,社会公众对于这一司法案件的判决,理应抱有期待。
刻板映像已形成 普列“一烟难禁”
当然,与高铁运营第一天起就开始禁烟相比,普通列车迈出这一步相对艰难,执法也存在较大难度。
一方面,普通列车在人们头脑中存在刻板印象,随意吸烟已成观念。很长一段时间,普通列车中甚至贩卖香烟。因此,要改变刻板印象和习惯,需要强有力的措施。另一方面,作为运营方的铁路部门,更要强化监管责任,这同样需要加强人力并强化执法手段。事实上,“监管难”从来就不是“不禁止”的理由和条件。
无烟诉讼第一案 万众期待“开门红”
当然,这一案件我们期待的不光是禁烟这一共识,还有法治这一共识。普通列车禁烟的问题走上司法之路,也会给我们上一堂绝佳的法治课,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我们更能清晰自己在禁烟这个议题上的权利。而且,各种纠纷和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走上司法之路,本身就是在践行依法治国。
我们可以注意到李晶并没有狮子大开口。精神损失费1元,口罩19元,车费100多元,都是一些小数字。这件案件的赔偿本身不像美国某航空公司那样是一个噱头,值得我们关注的地方在于在这一次的双方扯皮中能不能为中国的禁烟事业带来新的突破,每年因吸烟导致肺癌的人不计其数,禁烟行动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