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在南京候车室内被猥亵的事件过去已经好几天了,但是事情好像依旧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领养家人对领养孩子进行猥亵,这样是否构成犯罪?领养家人对领养孩子进行猥亵是否能够撤销领养资格?
8月12日晚7时许,南京南站候车室内发生一起涉嫌猥亵女童案件。南京铁路警方昨天在河南滑县将嫌疑人段某某抓获。经调查,段某某今年18岁,其同行的两名成年人为段某某父母,女童为段某某父母的养女。
女童南京遭猥亵案
目前,南京铁路警方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对段某某父母正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铁路警方还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安置受害女童,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
对段某某父母也正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该案牵出的两项法律关系问题引发社会关注:其一是有关猥亵行为的定性及后果;其二是事关“收养”的法律关系。另一个问题是,受害女童该如何安置?公共场所猥亵儿童,或面临五年以上刑罚目前,南京铁路警方已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涉案的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实施者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包括男童和女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女童南京遭猥亵案
北京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赵辉律师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成年人遭猥亵案件,70%以上来自于熟人,而在近几年跟踪的样本中,最小的被猥亵对象尚不足1周岁。
8月12日,作家陈岚微博转发一名网友的爆料,称南京南站候车室内,一名女童被同行年轻男子猥亵。微博文中配4张照片,其中一张上有一名年轻男子的正面照,并被网友指认是涉嫌猥亵小女孩的人。
女童南京遭猥亵案
据爆料网友称,8月12日下午6点多,在南京南站候车室(B6检票口旁),一家三口(一男一女和一个20岁左右的男孩)带着一个小姑娘在候车。女孩可能是这个家庭的继女、堂妹或表妹,或邻居家委托带着旅游的小孩,看上去十二三岁。一开始只有三个座位,一男一女带着男生把座位坐了,小女孩只能站着。过了一会儿,女孩靠在中年女子身边。又过了一会儿,年轻男子让小女孩坐在他腿上。
“在众目睽睽之下,男生公然把这个明显未成年的小女孩抱坐在自己大腿上,伸手到小女孩裙子里摸索。边上那个中年男子可能是男生的父亲,看到男生的所作所为及候车旅客异样的目光,竟然没有制止。”
这名网友称,小女孩的表情比较麻木,似乎也不知道拒绝。后来,在周围旅客纷纷投来注视的目光后,中年男子才带着同行的女人、小伙子和小女孩匆匆离开。小女孩似乎和他们一家很熟,喊那个小伙子“哥哥”。
女童南京遭猥亵案
“孩子落在这样的境地里是极其可怕的!”网友把这件事告诉陈岚,希望大家转发起来,找到小女孩的家人。截止到8月15日下午四点,陈岚该条微博被转发14万次,留言9万条。
8月13日上午,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站派出所在微博上表示,该所非常重视此事,已安排人员开展相关调查,调查情况会及时回复。也请知情人提供相关线索,便于警方开展调查。
8月15日上午,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车站派出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8月12日晚7时许,南京南站候车室内发生一起涉嫌猥亵女童案件。南京铁路警方经过侦查工作,于8月14日在河南滑县将嫌疑人段某某(男,18岁)抓获。经调查,同行的两名成年人为段某某父母,女童为段某某父母的养女。目前,南京铁路警方依据查证事实,已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段某某刑事拘留,对段某某父母正在进行调查处理。
女童南京遭猥亵案
南京铁路警方称,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安置受害女童,保护其合法权益。鉴于该案涉及未成年人,警方再次吁请广大网友从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和合法权益出发,不要扩散传播相关人员信息和案件细节,防止对受害人造成再次伤害。
七成以上是熟人作案
根据北京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的统计,在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中,70%以上是熟人作案,这些人的身份包括:继父、养父、其他家庭成员、雇主、老板、培训学校的老师、公立学校老师等。
女童南京遭猥亵案
在统计的340个样本中,有8个案例为男童遭受性侵害的案件,其余的受害人为女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被性侵害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63.8%,这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岁。
近几年,未成年人遭猥亵事件屡屡见诸报端。根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专项基金发布数据:2016年全年,仅仅是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例,就有433起,平均每天曝光1.21起。这个数据,近年来居高不下。
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则显示,2013—2016年的4年间,全国法院审结的性侵儿童案件量达到10782起。
女童南京遭猥亵案
而法院给出的仅仅是进入司法系统审理的案件量。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接受媒体采访时估算,未成年性侵害案件“隐案比例”在1:7——有7起案件,才有1起进入司法程序。
北京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赵辉律师说:“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的实际发生数量——形成案件数量——媒体曝光数量,这个比例是逐渐递减的。”
女童南京遭猥亵案
由于性犯罪的隐蔽性较高,目前,很难掌握到未成年人遭遇性侵的实际发生数量。而形成案件数量,是指公安机关已经予以立案,进入司法程序的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但是由于不少家长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不少形成案件的数量往往不会被公开报道,因此,公众所了解的已公开的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件,仅仅是此类事件的一小部分。
猥亵是否影响收养关系?赵辉分析,若是合法收养,但养父母对猥亵行为知情,那他们在履行监护职责方面存在问题,民政部门需对这种行为进行监督,再评估是否符合收养条件、家庭是否存在明显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如果有证据表明存在以上问题,便可以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