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起惊天新闻在网络上流传开来,讲的是一个父亲两年期间性侵自己的女儿600多次!不论是谁听了都会愤怒不已。每年也就365天,600多次!这对于一个未成年的女孩来说,是一个多大的心理创伤,何况,作案人竟是自己的亲生父亲!然而这样乱伦的关系屡禁不止。
马来西亚一名中年男子被控两年多来对女儿实施了600多次性侵。检方称,罪名一旦成立,他面临的刑期可能超过1.2万年。
男子两年性侵女儿600多次
法新社报道,庭审官员耗时两日,于10日下午宣读完这名男子的所有罪行,共626项,包括他强迫现年15岁的女儿进行599次肛交,以及强奸、乱伦等罪行。
这名36岁的男子出庭时戴着眼镜、身着灰色T恤和蓝色裤子。他镇定自若、否认指控。案件将进入审判。
检察官艾米·夏兹瓦尼·萨尔明告诉汤森路透基金会,这名男子2015年与妻子离婚后,开始对女儿下手。按当地媒体说法,女孩在得知父亲打算将她的两个妹妹从母亲那里接来同住后,才将自己的不幸遭遇告知母亲。
警方接到母亲报案后,7月26日逮捕了这名男子。
男子两年性侵女儿600多次
马来西亚眼下正着手严打儿童性侵事件,于6月设立儿童性侵犯罪特殊法庭,并加大了对相关犯罪的刑罚力度。
萨尔明说,一旦定罪,这名男子“面临的刑期将超过1.2万年”。
为保护受害者身份,男子姓名不予公布。法官永·扎里达·萨扎利拒绝男子保释,理由是他可能会潜逃或威胁受害者。
美国国务院去年公布的报告显示,马来西亚每天平均有10名女性遭强奸,其中一半以上年龄未满16岁。2005年至2014年间,马来西亚共接到强奸报案2.8741万件,获有罪判决的案例数量不到3%。
男子两年性侵女儿600多次
我们常常以为,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或多发生在偏远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但真实生活中并非如此。
因为长期性侵幼女,被判处高达数千年监禁的案例之前已经发生过多次。台湾高雄市以名男子曾经以“不让女儿交男友影响学业、暂时满足女儿性需求”的理由,从女儿13岁起持续强迫女儿发生性关系,平均每周多大3、4次,因父亲是家中唯一经济来源,女孩被迫隐忍多年,直到年满18岁终于鼓起勇气报警,控诉父亲的累累兽行。
经案件调查审理,法官认定该男子6年内性侵女儿481次,以加重强制性交、利用权势性交等罪名,按一罪一罚原则判处1529年又10个月监禁,合并应执行17年。
男子两年性侵女儿600多次
台湾新北市曾揭露一起长达9年的父亲性侵女儿案件,第一次犯案时女儿刚上幼儿园中班。据悉家人都直到父亲的兽行,女孩的母亲曾指责丈夫但遭到毒打,之后便不敢声张。直到去年5月,被教会发现女孩的悲惨遭遇,该男子的罪行才被揭发。
根据新北地方法院调查,男子性侵及猥亵女儿多达1257次,按照一罪一罚原则,刑期合计为3807年又4个月,合并应执行22年6月。
据钱江晚报记者了解,截至7月份,杭州某区级检察院在近两年时间里一共受理审查起诉78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其中12件是未成年人性侵害案(成年人性侵未成年人),包括1起男童在参加夏令营时被猥亵案件。
男子两年性侵女儿600多次
我们无意去窥探这些故事,且只听听做了两年未成年人性侵害案法律援助律师的亲身感受。
我是律师,做得最多的却是安抚情绪
2016年的一个炎热夏夜,一个10岁的小女孩在睡梦中被性侵,身边还睡着她不足6岁的妹妹,她们的父母就睡在一墙之隔的另一间卧室,侵害人是父母加工厂里新请的帮工,刚满19周岁。
“这是我接到的第一起(未成年人性侵害案)。”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冰燕当时刚刚入行四年,还算一个“新手”,被指派为受害人的援助律师。此后,她手上的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几乎没有间断过。
男子两年性侵女儿600多次
“他们担心被周围人知道会招来闲言碎语,无论是善意的安慰还是恶意的嘲讽,都是二次伤害。拿这起案件来说,孩子年纪小,又是在睡梦中,她没有被侵害的意识,对过程也表述不清。”如果不是恰好被家长逮了现行,很有可能不会曝光。
后来徐冰燕发现她总是在被拒绝。“这些家庭都非常抗拒,从无例外。”她不得不从公安部门的笔录和家长的陈述中了解案件经过,“我看到的总是冷冰冰的询问笔录,未成年人受害人面对的是与普通受害人一样的问题,我不知道,这个年纪的孩子是否明白这些问题,知道什么是强奸,什么是猥亵。”
如此,两年。“我觉得在处理这些案件的时候,我虽然是律师身份,但做得最多的事情却是安抚情绪,更像一个心理医生。”徐冰燕陈述着她两年来的心理变化,“我总是不得不向受害家庭解释为什么他们不能主张赔偿精神损失,为什么侵害人坐几年牢就出来了,而他们的孩子或许要为此背负一生的阴影。为什么会这样?他们总是这样问我。”
男子两年性侵女儿600多次
徐冰燕的手机总是24小时开机,以便受害人随时能找到她,尽管问题常常与法律无关。“有一阵子我总是在半夜接到一位母亲的电话,反复问我她是不是做错了。”
这是一起尚未完全办结的性侵案,徐冰燕被委托代理申请撤销受害人父亲的监护资格——因为受害人的亲生父亲就是侵害人。
“这在法律上几乎没有难度,就是走程序,难的是做母亲的。”徐冰燕第一次流露出个人情绪,显得有些愤怒和懊恼。
她的愤怒和懊恼来自于——事情原本可以不这么糟糕。“案件前期处理得非常到位,抓捕是晚上进行的,把影响控制在最小,但在案件移送之后发生了泄密。”徐冰燕说,“他们所居住的社区、孩子所在的学校,传得沸沸扬扬,还有些看热闹的邻居、甚至小女孩的同龄人主动去撩拨这对受尽伤害的母女。应该被保护的受害方,事实上却被孤立了。”
男子两年性侵女儿600多次
乱伦,这个叩问社会基本伦理的词汇,就这样成了他人口中的谈资,反复伤害着受害人。如果早知道报警是这样的结果,受害人还会不会选择报警?
“我是不是做错了?”这位母亲反复问徐冰燕,因为所有人都在怪她。
“如果不报警事情还是会爆发。”徐冰燕说,从女孩的口述来看,被母亲发现后报警的这次性侵已经不是第一次,“而且侵害人并不认为自己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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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至今仍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庭审现场的情景。“他就坐在我对面,隔着桌子,相距不过两米,40多岁,对犯罪过程的口述很平静。”回忆过程中徐冰燕忍不住说了好几次她“特别不能接受”,因为侵害人并不认为自己有错,“女孩母亲告诉我,他曾辩解说反正女儿大了也要给别人的,不如给他。”她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一位父亲口中说出来的话。
徐冰燕说,每个孩子能平安长大成人都太不容易了,你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会被什么人怎样伤害。
每个人生活都不容易,我们能做的也就是尽量教育自己的孩子要有法律意识,要有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