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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狗人士冒充警察救狗 极端狗粉为救狗挑战权威

来源:小编整理2017-08-02 12:10作者:ChenXcon

    最近一则爱狗人士冒充警察救狗的新闻让不少网友感慨现在的爱狗人士为了狗真的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爱狗并没有错,但是爱狗也要讲究方式方法,采取一些极端的行为来宣称自己所谓的爱狗理论真的就是富有爱心吗?爱狗人士冒充警察救狗这种愚蠢的行为希望还是少出现为好。

  “谁家的狗被偷了?”7月31日下午,绵阳人冷先生收到前方“线报”,一些犬只被“关押”在绵阳市三台县的地点最终确认,他立即在朋友圈发布信息,召集朋友,一场救狗行动开始了。然而,在此过程中,有人穿着“警服”,鸣着“警笛”朝目的地进发,刚出发不久就遇到交警。

爱狗人士冒充警察救狗

  在众多救援人员中,一名爱心人士还穿上“警服”,开上“警车”一路狂奔闯红灯,不过刚出发5分钟左右就被拦截。据绵阳交警介绍,7月31日晚上10点左右,当事人谢某开着一辆白色雪佛兰,驾驶室上方放着一款老式警灯,拉响警报疾驰。不过,这辆车碰上了正在高新区石桥铺例行检查酒驾的绵阳市交警直属四大队民警。遇见真警察,谢某赶紧绕开,一路鸣着“警笛”逆行向石桥铺大桥快速行驶,不过前方还有一个检查点,他被当场拦截。

  当时,交警检查发现,这辆车装配的是一款老款警灯,配有警笛设备,同时车上一男一女身着“特警”制服,从外观看与真警察没有什么区别。交警要求查看两位“特警”的证件及警灯使用证时,对方称证件放在家中,马上要到三台高速服务区抓捕一起非法买卖狗肉案件。交警询问其所在单位,“男特警”一会儿称“塘汛特警大队”,一会儿又称“城南公安分局”。交警立即联系其所称单位进行核实,确认没有两名“特警”的任何身份信息。得知两人为假警察后,立即对两人进行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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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警灯、警笛、警服,交警还在车上发现了手铐。“谢某自称所有的警用设备都是前几天在网上购买的,也是第一次穿配警服和使用警用设备。”警方介绍,当地派出所对两人进行了连夜审讯,嫌疑人谢某交代,此前自己加入了一个公益微信群,7月31日晚,群里人员说有爱狗人士跟踪了一辆拉狗的车,并在三台服务区将其拦下,自己也是因为担心双方发生争执,才穿上了“警服”、挂上了“警灯”,准备前往事发地点进行阻止,没料到刚出门就被交警拦下了。

  昨日,两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同时还因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冷先生了解此事后则表示,谢某并不是群里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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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充警察什么罪

  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依照《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对招摇撞骗罪根据其罪行轻重分两个量刑幅度处罚:其一,构成招摇撞骗罪而犯罪情节一般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其二,犯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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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定性冒充警察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只要实施了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就构成招摇撞骗罪,不要求骗到手。2、刑法在定罪时不问动机,只要行为符合即构成犯罪。3、刑法只处罚刑法上的“行为”,刑法管不了思想领域,只要没有犯罪行为(包含为犯罪做准备的预备行为)则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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