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一两个月前,一阵外国友人爬上危险建筑拍照的“风”刮进了中国网络。就在大家都在讨论“终于知道为什么外国人少了”“不做死就不会死”的时候,国内竟然真的有人去“作死”了并且还将自己的经历写成攻略放在了网上,让人直呼不可理喻。
天津爬楼攻略遭热传
近日,一名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一篇“天津爬楼攻略”,攻略中该网友表示自己曾经多次爬到天津高层建筑的天台等地拍摄,在该网友发布的照片中,有人坐在高层建筑的楼顶天台边缘,显得十分危险。该爬楼攻略在网上热传。
该网友发布的“天津爬楼攻略”包含了金之谷大厦、君临大厦等10处天津的高层办公楼建筑或者居民小区,攻略中包括了在天台上架设相机的位置、如何绕道上楼、如何进入锁着的天台、如何避免保安怀疑等内容。
有网友发现,部分照片里的天台缺少保护措施,也属于未对外开放的区域,于是提出如此进入天台不仅有安全风险,也有违法的嫌疑。还有人担心,这样随意进出大楼,是否会影响建筑里人们的工作和生活。
出书人:不知道为不违法
26日,北青报记者联系到了“天津爬楼攻略”的作者马先生,他向北青报记者承认,这份攻略是他所作,文中提到的大厦他都曾亲自爬过。他表示,几年前,自己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跟着一位爱好摄影的学长爬上了一栋大楼,从此喜欢上了爬楼拍摄风光摄影。
积累了一年多的爬楼摄影经验后,马先生把自己的作品和经验总结成了“天津爬楼攻略”发布到了网上。他自称爬楼攻略的初衷是想让更多的人去欣赏天津的美景。
针对网友的质疑,马先生表示,他在攻略的开头就提醒大家注意安全,不要做危险的动作。“危险的地儿我也不去,比如翻过天台的护栏那种,我还没那么作死。我在拍摄的时候会注意不去影响其他人,如果人家认为我影响到他们了我就会离开。但是说实话,是不是违法的问题我还真没去想过。”
但马先生的攻略仍遭遇了部分网友的质疑,在一段攻略中马先生称,自己为了进入天台,掰开了一把通往楼顶的锁,此后“听说这个楼顶的锁被焊上了”。有网友认为,这种做法已经破坏了他人的财产,而且有安全隐患。
淹死的都是会水的 老司机也会出状况
尽管如此,马先生坦言自己在登上天台的过程中也曾经遇到过危险的情况。
他提到自己爬赤峰桥小区大楼天台的时候,需要爬一个高3米的梯子前往天台,“我上去以后就发现那个梯子不结实,站在那个梯子中间的时候我就很犹豫,到底是上去好呢还是下去好呢。我当时有点腿软了,但觉得已经来这儿了,还是上去拍吧。”
此外,马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有的时候天台上风很大,他会一直站在围栏里面,不敢翻出去。
他回忆说,最早的时候他到君临大厦的天台上拍摄,那时候除了他还有很多人也在天台上拍。随着人多起来,保安就不让人上天台了,大厦还在天台处安了个监控。“想要到君临大厦摄影的话,就只能订一个天台下面酒店的房间,这样还是可以拍摄到对应的景观,也没有安全的风险。”
对于在攻略中一些看上去比较危险的照片,马先生称那些“看起来都让人腿软的照片”并不是冒险拍摄的,“其实我站的地方不危险,那个位置有防护栏,但是我把相机角度稍微仰一下,一般就看不到护栏了。”他表示,有时照片里出现护栏的时候,他会把护栏PS掉,“就成了照片里的那个效果。”
法律如何对待此类行为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告诉北青报记者,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类似马先生这种在楼顶天台拍摄的行为如果造成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可定性为违法并做相应处罚。
“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爬到天台拍摄,发生危险的概率很大,而一旦造成事故不仅自身生命安全毫无保障,还有很大的几率危害公共安全。若发生严重后果,甚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的。”
他提醒摄影师,在天台拍摄应征得建筑物产权人或管理人的同意,若拍摄过程中造成建筑物损害,建筑物的产权人有权要求拍摄者赔偿。
如果爬楼者有撬门等行为,则要根据财物损失程度具体分析,如果损失较大可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造成损失超过5000元,则可能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将被追究刑责。
韩骁说,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一旦拍摄者在天台拍摄时发生意外,如果能证明建筑物的管理人或产权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管理疏忽,则要承担由此引发的部分民事责任。
大家千万不要看见什么就学什么,外国的月亮并不比国内的圆,外国人也是一条命,外国人玩极限运动又不能擅闯私人领地。希望国内的玩家流行对待外来文化,不要以身试法。私闯私人领域及未开放领域就是违法,千万不要像“黄鳝门”女主角一样,连涉不涉黄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