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侦探”是近年来兴起的一个行业,他就类似于跟拍明星的“狗仔”,但是私家侦探属于被人雇佣的“服务业”。但是你听说过女婿帮自己的岳母做“私家侦探”调查岳父的吗?
勾结岳母 促使岳父岳母离婚
2014年肇庆市居民林某因怀疑其丈夫杨某有婚外情,于是委托女婿梁某飞进行调查。2014年12月至2016年4月期间,梁某飞受其岳母委托,通过互联网上向他人提供公民信息的“永恒”、“天网”、“弥勒佛”、“7中”等人,先后花费人民币8万元购买了涉及120个人的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通信记录、住宿信息、交易信息、户籍资料、车辆资料等各类公民信息合共17588条,并把上述相关信息转交给岳母,导致岳母与岳父离婚并由岳父补偿岳母一百万元人民币,岳父在端州区内的两套商品房也过户到梁某飞妻子名下。
神逆转 买卖他人信息被拘留
2016年6月12日,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发现梁某飞购买他人信息的行为,对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2017年6月12日,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该案,经审查,认为梁某飞通过互联网非法购买各类公民个人信息共17588条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对梁某飞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于2009年增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等行为列入打击范围。其中,“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梁某飞为了帮岳母查出岳父的婚外情对象,通过网络手段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是侵犯他人个人隐私的行为,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以刑罚。
信息为何泄露 快递上的信息最“赤裸”
2016年9月,某快递公司员工汪某在微信上收到了一个陌生人的好友请求。在通过好友请求后,对方一连发了数个“微信红包”,这让汪某觉得十分奇怪。
一番质询后,对方也亮明身份,称自己叫“小何”,发红包为“略表诚意”,希望汪某能帮他“查快递单的电话号码”。“小何”还承诺,每查到一条信息都会提供1元至2元不等的报酬。
汪某和丈夫费某合计后觉得动动鼠标就能赚钱,便揽起私活。据汪某交代,她几乎每天都会接收到一封内容为快递单号的表格。收到表格后,汪某通过在公司登录客户系统,查询这些快递单号,填入单号对应的收件人联系方式,然后其丈夫通过QQ将查询到的信息文件传给“小何”。
“我当时觉得单单一个手机号不会产生什么严重后果。”费某对记者说。事实上,汪某夫妇所提供的电话号码,成为一条完整个人信息的“最后一块拼图”。
高层管理信息按“批次”出卖
“就为了赚这几个小钱,把自己的工作和前程全折了进去,我现在是后悔死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交代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时声泪俱下。
据民警介绍,李某系快递公司某片区的中层人员,“他是安保部门的负责人,平日里的主要工作就是确保所辖片区‘不存在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的情况发生”。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民警魏鹏对记者说,“据了解,作为中层人员,在薪资方面是比较可观的,但是架不住‘来钱太快’,李某还是选择铤而走险,甚至还帮其他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人员‘牵线搭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名涉案的快递公司员工或多或少都掌握着一定的权限。其中杜某作为工作3年的“资深员工”,获得了负责为某销售收藏品的大客户收货的“重任”。而杜某的部分快递单号,就是从大客户手中拿到的。
“公司为了保护隐私,大客户‘群发’的快递单上是没有收货人的联系方式的,只有快递员在派件时才能通过专门的机器获取。所以我手里有的只是数百张快递单,联系方式就需要公司其他有权限的人帮我查询。”杜某说。
“我们经过调查发现,购买药品、保健品、收藏品的个人信息交易最为猖獗。快递员通过掌握大量购买相似货品的快递单,经过‘下线’将信息补全,就可以系统地卖出去。”荆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网络侦查大队大队长王敏说,“正是因为公司内部出现‘内鬼’,对违法行为大开绿灯甚至主动参与,进而导致了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现象愈发突出。”
还记得前几天看过一个视频,讲的是马云如何通过分析大数据得出“浙江省女性罩杯最小”的结论。现如今进入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早已不是秘密,再加上你的网购信息和活动区域很容易分析出你的经济情况和需求。现在知道哪些打电话让你买房买车投资股票商铺的电话怎么来的了吧?所以在快递上预留的信息都应该适当加以保密,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