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女士表示,在自己报警后,警方来到现场,让自己与哥哥以及两名疑似对孩子进行的老师一起前往派出所做笔录“当时我们坐着他们的车路过镇上的卫生所,民警就让我们先带孩子去做个鉴定,当时鉴定出来具有性侵事实,就连医生都很生气,但他们无法出具证明,让我们去县里的医院再做一次鉴定。”何女士表示,自己在与哥哥和侄女做完笔录后,于第二天,也就是6月27日,在西华县刑警大队警务人员的陪同下,前往了县里医院。
“当时我们做完鉴定后,他们医院的妇科主任表示,出具司法鉴定需要较长时间,但刑警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不需要司法鉴定,只需要一个简单的证明说明情况,随后他们就开了一个证明。”何女士表示,目前自己并没有拿到结果,“我当时只是看了一眼,上面写着‘无明显裂伤’。”而女子对于这个鉴定结果并不满意,随后要求去周口市医院做鉴定。
“我们在6月28日,一起又去了周口市中心医院,但当天从医院回到刑警大队后,他们就要求和我侄女单独聊聊。”何女士表示,自己当时也没当回事,结果在不久后,警方就告诉自己,强奸事实不成立。“我当时很奇怪,明明鉴定都还没出来,怎么就不成立了?”而警方人员则表示,是何女士的侄女说的。“我当时就和他们起了争执,毕竟在派出所已经录了口供,我侄女才12岁,你单独把她叫过去问了几句,然后就说不成立了?结果没多久,我侄女就哭着出来说‘姑姑我们走吧,不然他们要抓你。’我很奇怪,就问我侄女什么情况,结果我侄女说,问话的警察威胁她,说她如果说真话,就要抓我和我哥哥去坐牢,我侄女和我说‘我不想你和叔叔坐牢,我们走吧。’”
而在6月29日,警方向何女士出具了不予立案的通知,但通知发出的日期是6月28日。
不予立案通知时间疑点重重
何女士说,自己咨询了懂法律的人“未成年人录口供必须要有监护人或社会机构制定的成年人在场,我侄女才12岁,我也不在场,他们凭什么就这么认定?”而就在7月3日,司法鉴定已经出来,何女士表示自己却并没有拿到鉴定结果,“按道理,司法鉴定也应该给当事人原件的,毕竟是我们申请做的司法鉴定,但刑警大队不给我们,说不允许给我们,只能让我们看,拍照都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