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4日23点多,陆某的妻子郑某在和同事聚餐后回到上海青浦的家中,疲惫的她正准备和丈夫一起休息时,郑某的男同事汤某打来电话,想邀请郑某与另外两男同事一起外出吃夜宵。
郑某拒绝汤某后,汤某仍不依不饶。陆某得知情况后,不同意妻子赴约,并在电话里和汤某吵了起来,之后汤某威胁要过来找陆某麻烦。
几人见面后,愤怒的陆某挥舞着手中的菜刀,将妻子的三名男同事砍伤。陆某在审讯中表示,对方的这种行为已影响到了其家庭和睦。
经鉴定,被砍伤的3名同事均构成轻微伤。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陆某因日常生活的偶发矛盾,借故生非,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造成3名被害人轻微伤,已经涉嫌触犯我国《刑法》第293条,涉嫌寻衅滋事罪,应当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