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青县公安局芦湖派出所又有人来开证明,而且这次要求开具的证明是“正经工作证明”。3月27日,一名50岁左右的王姓妇女来到,她告诉民警,自己的儿子去南方打工,带回来一个女朋友准备订婚。但是这个女孩长得太漂亮了,打扮得也花枝招展的,大冷天还穿着裙子,并且来家里第一天就毫不避讳地跟自己的儿子同住一屋,这让准婆婆心惊胆跳的,总觉得这姑娘不正经。
几天里,王女士动不动就向儿子打听女孩的身世来历,问题千奇百怪。这些问题让儿子既尴尬又气愤,经常有一句没一句地搪塞过去。
这样一来,王女士更是怀疑这个姑娘来路不正,到最后,直接就跟儿子摊牌说:“咱家条件一般,你长得也普普通通,这么漂亮的姑娘怎么可能愿意跟你,我看她以前要么就是给人当情妇的,要么就是干不正当职业的,你这是给咱家领回个妖精来。”
这话一说,儿子当即翻脸,并扬言如果母亲执意阻拦,他就要要带着女朋友回南方结婚。
王女士对儿子说,同意他们结婚可以,但是必须到派出所开具一份“正经工作证明”,来证明这个姑娘是干正经工作的。儿子不屑地表示:“要开你自己去开,我丢不起那人。”于是,王女士问儿子要来女孩的身份证号,自己跑来派出所要开具这份证明。
听完王女士的陈述,民警感到不置可否,只好先向其讲明了关于不准开具这种证明的政策规定,更何况公安机关也没法查询个人的工作履历。民警告诉王女士,现在女孩子很多都爱打扮,这种个人习惯并不意味着女孩就不正经,切不可以貌取人。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思想工作,王女士终于不再坚持己见,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