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并不美好,2001年春节后,陈家人带着马泮艳到福建打工。期间,陈学生强行和马泮艳发生了性关系。在福建,年幼的马泮艳找不到工作,呆了3个月,就被陈家人送回老家巫山县双龙镇。在马泮艳的记忆里,回到镇上后,她曾偷偷跑到二姑家,由二姑陪她去报警。彼时,双龙镇派出所民警带马泮艳到医院检查,证实处女膜破裂。但由于伯父马正松告诉警察,侄女已经嫁给陈学生,警察便将其归于家庭纠纷而没有再管。2002年,年仅14岁的马泮艳生下了第一个女儿,2007年,19岁的她又产下一男孩。
重庆巫山14岁童养媳
“那段时间我都不知道自己怀孕了,也没有人告诉过我。”突然开始喜欢吃酸萝卜,会猫在陈家厨房偷喝酸水,1米5出头,瘦得豆丁一样的姑娘,眼看着肚子越来越大,“突然有天,邻居开玩笑说我是不是怀孕了,我才知道肚子里有了个娃娃。”没有去过一次医院,躺在床上痛了三天三夜,甚至还喝下了一碗符水,2002年10月,马泮艳成为了一名母亲。谈及一双儿女,马泮艳的语气很平静,“没有太大的感觉,真的,年纪太小太害怕,完全没有做母亲的感觉。”
在马泮艳的描述中,逃走、抓回、毒打,这几乎贯穿了她的整个成长岁月。“第一次逃跑是在14岁,遭发现后被毒打了一顿。”马泮艳语气苦涩,从那之后,她的活动范围被限定在陈家房子的100米以内,即使是上厕所,也会有人跟着。为了“管教”马泮艳,陈学生在床头放了一根半米长、一拳粗的木棍,常常无缘无故就是一顿殴打。离奇的是,即使没有办理过任何手续、签署过任何文件,马泮艳也于2008年“被结婚”,在民政部门的系统中,有了她和陈学生的婚姻登记记录。
重庆巫山14岁童养媳
“可能是当时为了给孩子上户口,陈学生托关系办好的。”2016年,马泮艳的遭遇被媒体报道后,引发多方关注。5月4日,马泮艳到双龙派出所报案,控告陈学生在自己未成年时强行发生性关系,强奸幼女;大伯马正松、姑父罗元道拐卖幼女;双龙派出所与办结婚证的工作人员渎职。6月4日,马泮艳与陈学生经法院调解离婚,马泮艳与陈学生所生儿女由陈学生抚养。“可是我总觉得还没有结束,要不到一个说法,我完全做不到重新开始。”
马泮艳想要的说法,是承认她伯父马正松对她的遗弃和拐卖,还有法律上的“前夫”陈学生对她强奸的事实,“我想要的,是这些伤害过我的人对我的一句道歉。”官方回应四大焦点:不能认定其被拐卖2月24日,中共巫山县委宣传部在由其主管的网站巫山网上发布了《巫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就马泮艳相关情况答记者问》(下文简称《情况说明》),其中提到,在获悉马泮艳的不幸经历后,巫山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纪委、县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马泮艳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