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旁熟睡的小伙子,中年男子情难自禁,在网吧包厢内对其实施了令人瞠目结舌的行为。昨天,由港闸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通首例“男男猥亵”案一审开庭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某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决有期徒刑1年3个月。
陈某某,单身中年男子,3年前因为猥亵他人被行政拘留了10日。2016年,陈某某再次伸出了罪恶之手,这回他猥亵的对象是一个20岁刚出头的小伙子。2016年9月15日5时40许,陈某某在海安县李堡镇某网吧包厢内上网,看到一旁的小伙子在熟睡,便起身走到其身旁,对其实施了猥亵。三四分钟后,小伙子惊醒,遂报警。
2016年12月,港闸检方在审查陈某某盗窃案时,发现其有上述猥亵的犯罪行为,予以追加起诉。在港闸区人民法院庭审时,陈某某当庭认罪服法,对自己一时冲动的龌龊行为后悔不已。
2015年11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将强制猥亵的对象由妇女修改为他人,意味着犯罪对象不再限于妇女,扩大了猥亵罪的打击范围,填补了相关法律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