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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海昏侯墓中出土文物:黄金是西汉正式货币吗

来源:小编整理2016-11-21 11:51作者:黄日展

海昏侯

  第二,国库财政储藏,不以黄金为计;王侯功臣赏赐,则有赐金数万。

  《汉书·食货志》记载:“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汉书·王嘉传》也记载:“孝元皇帝奉承大业,温恭少欲,出内钱四十万万,水衡钱二十五万万,少府钱十八万万”。以上这些西汉府库的积储,为何不厌其烦地只记铜钱而不涉及黄金?

  与此相反,在王侯功臣的封赏中,中央政府经常可以从府库中取出大量的黄金,有的动辄数万斤,最多的甚至达到五十万斤,如“大将军票骑大出击胡,赏赐五十万金”。西汉政府一年的赋税收入为四十余万万铜钱,如果以王莽时期一斤黄金值万钱来计算,仅仅这一次赏赐就倾全国赋税收入还差十万万铜钱。明明府库中存在着大量的黄金,为何在政府财政积储的计算时,却以铜钱为计?

  要分析这一现象,不能不涉及到黄金的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

  在西汉的商品交换中,铜钱有明确的价值尺度。这是由铜钱为金属铸币所决定的。西汉王朝向人民征收的算赋、口赋、更赋,汉简中所反映的物价、家庭财产的统计,都无不以铜钱作为价值尺度的唯一标准。当然,在价值尺度上具有局限性的黄金货币,不等于说不具备价值尺度。但我们可以发现,不少文献记载黄金的价值尺度是不精确的。但翻遍汉简,也找不出一条有关黄金与其他物品之间的精确比价。黄金货币不确定的价值尺度,必然被同时通行而有明确价值尺度的铜钱所代替。

  以称量来决定价值大小的黄金货币,虽然在价值尺度上不能与铜钱相比,但黄金与铜材相比,黄金的价值显然高于铜材,这是由黄金属于贵金属所决定的。因而,在大宗赏赐中,黄金货币的优越性远远超过铜钱。汉武帝太始二年(公元前95年)铸作马蹄金与麟趾金时,明确规定这些黄金货币“因以班赐诸侯王”。据彭信威先生统计,西汉赐金总额达八十九万余斤,而汉武帝赏赐卫青霍去病分别是二十万与五十万斤之多。在军事活动频繁与后勤供应紧张的情况下,赏赐黄金货币显然比赏赐铜钱来得轻便。黄金货币虽然没有明确的价值尺度,但赏赐是一方赠予另一方,不是一种正式的双方交换行为,有没有明确的价值尺度对赏赐来说并不十分重要。而重要的是作为货币的黄金,具有自身高贵的商品价值,这对于金属铸币的铜钱来说是不能具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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