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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民国的议会:并非袁世凯眼中的傀儡

来源:小编整理2016-08-15 09:04作者:陈亮

  1912年4月29日,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开幕的第一天。临时大总统袁世凯走进议会大厅,议长林森见他腰间佩剑,立即迎上前对他说:“袁大总统,参议院是立法的最高机关,是一块神圣之地,例行是不得携带武器进入的,请大总统阁下解除军刀入席,以崇法制。”袁世凯愣了一会后,无可奈何地解下了佩剑。

  事实上,以参众两院构成的国会在民初政治中的作用举足轻重,“议员们的选票一再改写中国历史”。其中的典型事件之一是张振武被害事件。张振武是武昌首义元勋之一,他很瞧不起黎元洪,从黎元洪被推上台起,就“既推重又加以贱侮,甚至抽刀拍案,嘲弄辱骂”。

  北洋政府成立后,黎元洪被选为副总统兼领鄂督。这时全国各地因为欠饷和裁军,不断有哗变事件发生。湖北为辛亥革命首义之区,鄂人喜动恶静,武昌起义中的部分有功官兵也恃功而骄,甚难节制。在湖北发生的一次兵变中,据说黎元洪就查到主谋人是张振武和湖北将校团团长方维,而且张振武还曾公开宣言:“鄂政不良,我等当再度革命。”

  8月15日,袁世凯、黎元洪合谋,以“蛊惑军士”、“倡谋不轨”的罪名,逮捕杀害了张振武。在杀张的执刑命令上,段祺瑞以陆军总长的身份签字副署,使之生效,因此对此案负有直接责任。

袁世凯

  张振武被害事件发生后,舆论为之大哗,认为张案的办理不符合法治精神。参议院立即向政府提出质问案,要求大总统袁世凯、副总统黎元洪给予答复。袁世凯见势不好,赶紧将皮球踢给黎元洪,而黎元洪为了逃避责任,又赶紧发长电委托段祺瑞到参议院登台答辩。

  建立共和,并不意味着民主法制精神也相应而立。当时国内影响力最大的日报、同盟会机关报《民立报》便指出,“共和国家全赖法治,惟法律乃能生杀人,命令不能生杀人”。

  张案的最大问题和漏洞,恰恰在于决定“生杀人”的不是司法官,而是大总统、副总统。参议院的质问案也将重点集中于此,声明:“不仅为振武一人言也,为民国前途起见耳。”

  8月23日,段祺瑞在参议院为张案的处理进行辩护,其辩护理由主要包括:张振武的罪状“实有碍难宣布之处”;行刑前已“集合高等军官讨论数次”;张案涉及国家安全,只能执行“临时办法”。

  这样的答辩不能让参议员们感到满意。在他们的连番追问下,段祺瑞理屈辞穷,不得不承认,手续“有错误,祺瑞身当其咎”。

  参议院最初以同盟会占优势,在拥护袁世凯的共和党成立后,同盟会的优势才逐渐转为劣势。接下来,唐绍仪内阁的垮台更使同盟会失去了在政府的立足点。为了改变这一状况,8月25日,同盟会与一些小党合并,组成了以同盟会为主体的国民党,国民党成为了民初人数最多、势力最大的一个政党。在当时的参议院内,基本就处于国民党和共和党两大政党对立的局面。

  8月28日,部分国民党籍参议员提出弹劾国务总理、陆军总长案,认为“副署之国务员段祺瑞辅佐乖谬”,要求按“临时约法”将其免职,“以彰国法,而固国本”。该弹劾案一经提出,共和党就与国民党发生了激烈冲突,参议院议长几乎无法维持秩序。最后由于难以形成统一意见,张案遂不了了之,段祺瑞才得以免遭弹劾和免职。

  尽管参议院在张案上颇有虎头蛇尾之嫌,但能够让陆军总长在参议院接受质询,以及差一点弹劾成功,都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了民初民主法制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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