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意思的是,商鞅鼓励告密,却不能不将习惯于告密的人命名为“奸民”。可见在当时的道德评价体系中,告密是为人所不齿的。商鞅本人可能对这种道德评价很不以为然,但告密的反道德性质却是商鞅无法否认的。
历史上,但凡申韩法术大行其道的时期,告密之风便会盛行一时,比如商鞅变法后的秦国、汉武帝时代、武则天时代、朱元璋时代以及所谓的“康雍乾盛世”。而受儒家价值观塑造最深刻的宋王朝,告密之风则大为收敛——并不是说宋朝就没有告密,而是说告密的行为在宋朝并不受鼓励,士大夫群体乃至君主都自觉抵制告密,以告密为耻。
宋真宗时,李沆任宰相。一日宋真宗问李沆:“人皆有密启,卿独无,何也?”密启即秘密奏事、向皇帝打小报告。李沆对打小报告非常反感,说:“臣待罪宰相,公事则公言之,何用密启?夫人臣有密启者,非谗即佞,臣常恶之,岂可效尤?”李沆认为,只有那些品德败坏的人才会喜欢打小报告。
真宗的儿子仁宗当皇帝时,有一回,谏官韩绛收到同僚林献可送来的一封书信,信中“多斥中外大臣过失”。韩绛身为谏官,觉得应该向皇帝报告,便将这封私信交给宋仁宗:“林献可遣其子取书抵臣,多斥中外大臣过失。臣不敢不以闻。”宋仁宗却说:“朕不欲留中,恐开告讦之路。第持归焚之。”叫他将书信带回去烧掉。
仁宗皇帝不想了解大臣过失、借以整饬吏治吗?当然不是。但他深知,如果为了掌握臣下动向而纵容告密,对政治品质的败坏将远甚于“中外大臣过失”本身。
宋仁宗一朝,也是宋代最自觉抑制告密政治的时期。皇祐元年(1049年),台谏官李兑、何郯、陈旭等人上书:“比岁臣僚有缴奏交亲往还简尺者,朝廷必推究其事而行之,遂使圣时成告讦之俗。自今非情涉不顺,毋得缴简尺以闻,其于官司请求非法,自论如律。”意思是说,最近有些臣僚将私人书信上交朝廷,朝廷则凭书信私议调查臣下,弄得告密之风大盛。自今之后,除非事关谋逆,臣僚不得交纳私人通信,有司也不可收缴臣僚私信。宋仁宗批准了这一建议。这大概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申明政府不得缴纳私人信件、据书信私议定罪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