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蒲城县一男子在和铜川市一女子相亲后,对该女子实施了性侵行为。日前,蒲城县人民检察院予以嫌疑人批准逮捕。
2月12日早8时许,铜川市印台区市民王某某向蒲城县公安局报警称:其朋友王某在11日来到蒲城县与所介绍的对象见面,事后在县城城关镇解放路南段逛街,随后与王某失去联系,多次找寻未果。
蒲城县公安局重泉路派出所民警根据王某某提供的信息,在沿解放路向南寻找“失踪”的王某。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找寻走访,民警韩涛和权耀军在县城的一家宾馆客房内找到了王某。
民警发现,在房内除了王某外,还有一名男子野某某。民警发现房内王某脸带泪痕,且脖颈处有明显抓痕,两人随被带回派出所。
王某到派出所后,哭诉着告诉民警自己被野某某在宾馆客房内强奸了。嫌疑人野某某始终不承认自己对王某实施强暴。
民警通过对事发现场取证和被害人王某身体分泌物的提取,经过鉴定,均检测出了野某某和王某的混合精斑。嫌疑人野某某才承认了自己对相亲对象王某实施了强暴的犯罪事实。
日前,嫌疑人野某某已被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