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宋国的国君宋襄公一向被视为蠢笨的象征。在历史故事连环画和央视1996版电视剧《东周列国》中,都将他塑造为一副肥胖、憨痴、迂腐可笑的形象,这大致能代表这位先秦封建军事贵族在贵族时代之后的一般形象,正如堂吉诃德在早期近代西欧的喜剧色彩。
根据《左传》记载,宋襄公的战败,是因为死守贵族骑士的传统,不伤害负伤者,不抓获老人与儿童,不在敌方未排好队形时发动攻击。他的这一军事贵族风度,却得到了儒书《公羊传》的极大好评,所谓“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将他的战士德性与周文王相提并论,显然是按照贵族精神的标准。吕思勉先生也高度评价了宋襄公遵守贵族战斗礼仪的风度,认为“则春秋时犹有能行仁义者”。
《礼记·檀弓下》和《淮南子·汜论》记载,早期的封建贵族战争礼仪,包含了不攻击敌方的祖庙、不伤害敌方病人、不擒获敌方的老人和儿童。西周《禹鼎》中记载,周夷王专门强调战争中要“勿殄寿幼”,即不要伤害老人和儿童。《司马法》也记载说战争中要“哀怜伤病”,这些都是周代封建军事贵族最基本的战争修养要求。
但出土的马王堆帛书《春秋事语·宋荆战泓水之上章》中记载,宋国的士匽就批评宋襄公坚守贵族军事礼仪,而认为战争的意义在于:“伐,深入多杀者为上,所以除害也。”随着封建军事贵族文化的渐次崩坏,对战争的理解也发生了变化,哀怜弱者和秉持战士风度的文化逐渐受到批评,战争的意义变为“多杀”。
到战国时代,华夏“最后的武士”几近灭绝,代之而起的是官僚制国家动辄动员数十万平民参与长达数年的巨型焦土战,用顾炎武的话说,就是“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封建军事贵族的战争礼仪,正是顾炎武所言春秋时代尚存“礼”与“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伴随着礼乐的崩坏,骑士的战斗风度最终被“多杀为上”所取代。
不同文化中的贵族军事礼仪
在很多不同的古代文化中,都出现过类似中古欧洲骑士传统那样的军事贵族礼仪。例如,古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中记载了雅利安军事贵族的战争礼仪:“遵守传统习惯,不会出现欺诈,即使战斗结束,双方都会满意。如果用语言挑战,就用语言应战;退出战斗行列的人,不应遭杀害。车兵对车兵作战,象兵对象兵作战,马兵对马兵作战,步兵对步兵。按照勇气、胆量和年龄,发出警告,不应杀害没有防备或惊慌失措的人。不应杀害与别人作战的人、疯癫的人、转过脸的人、兵器损坏或失去铠甲的人。不应杀害那些鼓手和号手、车夫、牲口或运送兵器的人。”
吠陀时代的《摩奴法典》第七卷中也明文对刹帝利贵族武士的战争礼乐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战士在战斗中决不应该对敌使用奸诈兵器,如内藏尖锥的棍棒,或有钩刺的,涂毒的箭,或燃火的标枪。自己乘车时,不要打击徒步敌人,也不要打击弱如女性或合掌求饶,或头发苍苍,或坐地,或说‘我是你的俘虏’的敌人。或在睡眠,或无甲胄,或裸体,或解除武装,或旁观而未参加战斗,或与他人厮斗的人,或武器已坏,或苦于忧伤,或负重伤,或怯懦,或逃走的敌人。”
古代日耳曼军事贵族也有战争的礼仪,克洛维时代的法兰克人战争之前双方要首先指定一片战场,约定好再进行战斗。在加洛林时代的基督教国家,战争根据《圣经》的精神确立秩序,包括爱你的敌人和不可使用剑,战争的展开必须符合基督教的正义。在战争中,军事贵族必须遵守的原则是:不伤害俘虏、不攻击没有披挂整齐的骑士。有时还要遵守教会的“上帝和平”、“上帝休战”一类的规定。此外,也不能攻击非战斗人员,如妇女、儿童、商人、农民、教士等。按照西欧中古封建军事贵族的原则,他们有义务与破坏教堂、抢夺农民或穷人财产作为战利品的人对抗。
在这种贵族战争的礼乐文化中,敌方首先被视为与己方分享了共同文化精神与荣誉感的贵族军人。如1356年英法普瓦捷战役后,英格兰大获全胜,俘虏了法王约翰(John of Clerment)。英军首领黑太子就根据贵族骑士精神,设宴款待被俘的法王,谦卑地说自己不够资格与如此伟大的领主同桌吃饭,因为他是战场上最勇敢的骑士。最后,还赠与法王英格兰人民的“奖金与花冠”。
根据美国学者杰弗里·帕克在《剑桥战争史》中的观点,西方战争传统中贵族精神和礼仪传统的崩溃要迟至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时期。再以后,西方贵族骑士的战斗文化最终被全民动员的民族国家公民兵所取代,类似战国“争地之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的恐怖焦土画面,最终取代了骑士们的“奖金与花冠”。
华夏骑士传统的消失
在维护贵族战争的荣誉、礼仪与设定规则底线等方面,华夏先秦的军礼与古印度、中古日耳曼军事贵族传统极为相似。《司马法·仁本》中记载周人封建贵族在战争之前,要由冢宰向军队发布训令,内容包括:不破坏敌方的土木工程;不烧毁房屋;不砍伐林木;不抢夺牲畜、粮食与器物;不伤害老人、小孩;不抵抗的壮年人也不应被视为敌人;敌人如果受伤,则应得到治疗并被放回。这些精神也正是宋襄公坚持的贵族战争原则。
包括雅利安印度、日耳曼封建军事贵族、中古日本等社会都出现过悠久的贵族战争礼仪传统,周代的华夏也孕育了雍容典雅的贵族骑士文化与彬彬有礼的战斗礼仪。这套传统中既有尚武精神,也有对弱者使用暴力的底线等一系列限制与规则。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中,便将先秦贵族君子称为“骑士”,认为华夏与中古西欧一样,存在着等级骑士风范,还有“车战骑士封臣”,不鼓不成列的文化,便是华夏“车战骑士”的礼仪。
正如孔子所说,“杀人之中,又有礼焉”(《礼记·檀弓下》),周代华夏的贵族君子对于战争礼仪非常熟稔。余英时先生在《士与中国文化》中谈到:“周人当然也不能不依赖武力以巩固其统治。但他们毕竟是具有高度的文化教养;在他们价值系统中,赤裸裸地‘以力服人’是最不足取的。因此虽属征战之事也必须‘文之以礼乐’。”
在贵族战争中,暴力的使用、攻击的对象与杀伤人数均被限制在一个较小的范围之内。例如,《左传·宣公二年》记载,郑国讨伐宋国获胜,活捉了宋国贵族华元与司寇乐吕,战果为“甲车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聝百人”,四百乘战车以上的大战,死者也不过上百人。《公羊传·宣公十二年》,楚国攻打郑国,围攻了三个月零十七天,损失军队不过是“诸大夫死者数人,斯役扈养死者数百人”。
在河南濮阳西水坡发现的东周时代排葬坑,是一场战争之后收葬的死亡士兵墓地。东西共四排,南北共八排,每个排坑多为18具士兵遗骨。按照材料推知,这里埋葬的死亡士兵大约为216人,整理者认为这是春秋时期某战役后一方死亡士兵的埋葬地。因此,这一战役双方死亡人数也不过是数百人,这与战国时代那种动辄暴师数十万的平民时代焦土战之间具有天壤之别。
华夏军事贵族的军礼还包括了对敌方的敬意与风度,这是贵族君子高度重视的荣誉精神。例如《左传·宣公十二年》记载,晋国和楚国在郑国交战,楚将伯乐在一次军事行动中受到了晋国军队的追击,在逃跑过程中,伯乐用最后一根箭射杀了一头麋鹿,将之献给晋将鲍癸。鲍癸认为“其左善射,其右有辞,君子也”,因此停止了对楚将的追击。而在另一次楚军对晋将的追击中,晋将也射死了一只麋鹿谨献给追击者,楚将也因此而停止了追击。敌对双方即使在追击与战斗中仍然保持着对敌方“君子”的尊重与敬意,这与西欧中古骑士互赠礼物,并邀请被俘虏的对手一起进餐或共度圣诞节是非常相似的。
《左传·成公二年》则记载,晋国讨伐齐国,双方发生了鞌之战。战斗中齐国的国君拒绝射杀对方驾车的“君子”,认为这是“非礼也”。而当齐国君主被晋国的韩厥俘获之后,这位晋国将领则向敌国君主恭敬地“再拜稽首,奉觞加璧以进”,这种表现与英格兰黑太子对待法王约翰如出一辙。
东西方都不约而同地出现了发育成熟的贵族骑士战争文化,将战争这一暴力活动限定在礼仪的范围内,并与贵族荣誉、德性和风度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些时代的战争对社会并不具有根本的毁灭力,荣誉和礼仪性的交锋将其限定在较小的范围内。但随着贵族社会的礼崩乐坏,代之而起的新型国家具备了超强度的资源动员力,能发起传统贵族无法想象的超大规模战争,将所及之处都化为尸山血海和焦土瓦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