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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男子刘某侵入教育系统内部电脑 刘某个人资料|学历|如何入侵系统的

来源:小编整理2015-11-06 12:40作者:cyw123

广州一男子刘某侵入教育系统内部电脑 刘某个人资料|学历|如何入侵系统的

  2015年6月,刘某为了看看女儿幼儿园报名情况,利用自己网络系统维护员的知识,侵入广州市越秀区的广州市教育信息中心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了广州市小学招生报名的34209条数据,并修改了下载得来的信息,然后上传到“广州妈妈网”,造成广州市公办小学系统数据外泄。近日,越秀区人民法院认定刘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成立,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用简单密码侵入网站

  刘某是某公司的系统维护员,对电脑系统比较熟悉。今年6月,刘某的女儿准备报名上幼儿园。刘某用自己家中的电脑上网,登录“zs.gzeducms.cn”网站时,发现女儿在广州市教育信息中心的报名审核通过了,但又不显示“审核通过”,便想通过其他途径确认是否报名通过。

  后来,刘某在同一网站上发现有另外一个内部登录窗口,统筹登录的账号和普通登录的账号基本一致,刘某便通过简单密码,以系统的用户名侵入到后台,获取了该年广州小学生网上报名的信息,共34209条数据,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户籍地址等22个字段信息,上传到“广州妈妈网”。

  如实认罪获从轻处罚

  刘某在庭上供述,确有做出上述行为,但不知道这是犯罪。自己的身份就是一名家长,侵入目的是为了查看女儿的报名情况,将信息上传到“广州妈妈网”后,自己并未获得任何利益好处。刘某认为,自己主观上并不是恶意出售信息或者破坏该系统的信息,只是为了早点知道自己女儿的报名录取结果,帮相关的家长发出信息。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刘某承认犯罪,但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当年的招生进度并没有因此延后;并且,自己没有犯罪前科,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

  越秀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规定,侵入教育机构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数据,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刘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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