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男子以处对象为由 骗走40岁离异女子20万(图文无关)
找对象要考虑很多东西,谈恋爱找对象可不是大街上随便找个就可以的,首先要看看这个人是不是适合自己,有没有发展下去的空间,以防上当受骗。
钱拿到手后就以各种理由推托,现在已经联系不上
40岁的李女士一直以为22岁的张磊(化名)是真心实意想跟她结婚,所以才将自己贷款的20万元借给他,而和她一样情况的还有闫女士,两人均是刚离婚就认识了张磊。
离婚后网上结识22岁男子并打算结婚
去年11月,40岁的李女士离婚了,后来通过网络她认识了22岁的张磊,两人见面互相感觉不错,聊了一段时间后张磊开始向李女士表白。
“他说他就喜欢年纪大的。”李女士说,张磊说他也离婚了,会对她好。当时李女士还没从离婚的阴影中走出来,张磊总是很贴心地照顾她、安慰她。虽然也曾觉得两人年龄相差太大,但最终李女士还是接受了对方,并带张磊见了家人和朋友。
男子称做工程需要钱前后借走20万元
张磊说自己是包工程的,在山西等地都有工程,和前妻离婚后钱都给了前妻,车也被借走了,还特意带李女士去过山西一个工地,见了工地上一位姓成的小伙,说小伙是他雇来管工地的。
随后张磊开始问李女士借钱,说工地上的钱都是垫资周转不开,又到了年底要给工人发工资,第一次要了500元,第二次3000元,之后就越来越多。
“他说为给工人发工资借了高利贷,如果不还就活不下去了。”李女士说,张磊说自己广州有工地投了80万元,先拿十几万付了工资,保证一个月就能还钱。想到要结婚,李女士答应借钱,但坚持让张磊打了借条。
钱拿到手后,张磊以爷爷生病住院为由离开了,随后经常不接电话不回短信,还说自己开着姑父的车把人撞了,又向李女士借走了2万多元钱。
就这样,张磊前前后后将李女士贷款准备做生意的20万元都借走了。
借完钱就找不到人了四处打听发现另一位被骗者
李女士再联系张磊时,张磊就以各种理由推托,直到3月15日张磊并未如期还钱,李女士才开始怀疑。此后再讨债时,就彻底联系不到人了。
之前,李女士翻张磊手机时发现有个女的发短信骂他,李女士就将这个电话号码也记了下来。钱要不回来,李女士拨通了这个电话,这才发现,这位家住泾阳的闫女士和她有相同的遭遇,也是刚离婚后认识张磊,相处一个月被借走4.5万元,然后就找不到人了。
“我昨天还去了他家,他媳妇住的房子还是租的。”昨日,闫女士对华商报记者说,她今年27岁,去年10月份认识了张磊,张磊说和妻子感情不好要和她结婚,借她钱的时候说自己脑子里长瘤子、娃住院了,她的钱借给张磊还没打借条。
男子有“妻子”有孩子年前已经不给生活费了
“他从年前开始一分钱生活费都没给我们。”张磊的“妻子”说,几年前刚离婚认识了张磊,当时张磊年龄小不够法定结婚年龄,两人就只举行了结婚仪式,后来生了孩子,加上和前夫的孩子,她要管俩娃,平时也没工作。张磊以前还给生活费,最近好像工地上周转不开,借了不少钱。两个女的找上门的时候她才知道这些事。
“他说话确实有水分,那个工地不是他的。”昨日,李女士曾见过的山西工地的成先生说,他和张磊之前在一个工地呆过,张磊包过一些零活,“但山西那个工地确实不是他的,其他的事我不好问太多,他说话水分比较大”。
昨日,华商报记者多次拨打张磊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律师:法律保护借贷关系建议两位女士起诉
找不到人,李女士就前往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称属于民事纠纷无法立案,昨日华商报记者咨询派出所也被告知无法立案,这种事只能去法院起诉。
“感情的事只能通过道德审判,但法律保护公民的借贷关系。”昨日,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陕西省十佳律师王浩公说,法律保护公民的借贷关系,不管是打了借条的还是口头约定的借贷关系。由于张磊的个人信息等均为真实的,所以建议两位女士前往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所借欠款。
王浩公提醒市民,在谈对象时涉及到钱财一定要有风险意识,最好提前了解对方的家庭、职业等,如有钱财交易最好留有书面凭证,防止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有女性朋友们有遇到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