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翻沉客船事件后 如何走出心理阴影
6月1日21时30分许,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所属旅游客船“东方之星”轮在长江湖北监利段翻沉。长江航务管理局2日21时许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事件发生后,已在水上救出12人,打捞遗体5具;在沉船内救出2人,从船内打捞遗体2具。目前已组织112艘各类船舶参与救援。那么如果不幸没能救下亲人的家属们,如何减少负罪感?
在严重的灾难之后,人们比较容易出现内疚或负罪感。人们会恨自己没有能力救出家人,希望死的那个人是自己而不是亲人;因为比别人幸运而感觉罪恶;感到自己做错了什么,或者没有做应该做的事情来避免亲人的死亡。亲人死亡对幸存者而言是一种严重的丧失,因此有上述提到的负罪感是一种正常的反应。通常这些反应都会在一个月之内缓解,若一个月后,这种负罪感仍强烈存在,则需要寻找心理专业工作人员的帮助。
亲人丧失后,该如何承受突如其来的丧亲之痛?
丧失亲人之后,通常都会经历如下四个心理反应过程:
(1)休克期:可能会出现情感麻木,否认丧失亲人的事实;
(2)埋怨:有些人会自责,后悔自己没有救出亲人,有些人会愤怒,对灾难造成的亲人丧失感到非常生气;
(3)抑郁期:有些人会出现情绪低落,不愿意见人,特别是丧失了孩子的家长特别不愿意看到与自己孩子同龄的儿童;有些人什么都不想干,对什么都没有兴趣,夜间噩梦,失眠等;
(4)恢复期:不再做噩梦, 开始适应新生活。
在居丧过程中,可有以下一些心理自助方法:
(1)对于丧亲者而言,出现以上的心理反应是正常的。若如上反应持续时间超过半年或者过于强烈,则应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
(2)应当尝试表达哀伤、自责、愤怒等情绪。哭泣、向他人倾诉、写日记等方式都有利于情感的表达。
(3)可以寻求家人和朋友的帮助和支持,向他们表达自己的需要,让大家一同分担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