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破厦门纠违纪录 高速上被扣36分罚3700元
东快讯(记者金川通讯员余剑平)高速上飞速行驶,引来交警的注意,最终被交警拦截下来,竟发现是使用其他车辆临时号牌的无牌车,加上超速80%行驶,车主面临3700元、记36分的处罚。据悉,这是厦门高速交警支队近三年违法行为查纠中记分最高纪录者。
近期,厦门高速交警在辖区开展常态化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现场整治行动。
5月27日下午3时07分许,民警在检查点收到支队指挥中心信息称:一辆无牌丰田轿车以146km/h的超高时速向凤南服务区飞快驶来。民警于片刻后将该车拦下,检查发现驾驶员杨某出示的临时号牌为其他车辆临时号牌,加上之前的超速违法行为,杨某共存在“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达到或者超过80%”等三项严重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达到或者超过80%”将被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必须按照规定参加科目一及科目三考试。也就是说,杨某不仅要面临被吊销驾驶证的可能,还要参加科目一及科目三考试,考试合格后还得到高速交警支队作进一步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