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和尚酒驾被查 犯戒又犯法
事发当天,渝北交巡警兴隆公巡大队民警驱车在210国道石鞋路段巡查。下午16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穿着僧人服装的司机驾驶摩托车,在路面上歪歪扭扭地行驶,周围车辆纷纷避让。民警立即拦下该摩托车进行盘查。
驾驶员罗某是一名剃着光头、斜挂着僧包的和尚,他的摩托车驾驶执照和行车执照一应俱全。民警挨近他身边时,闻到他身上有浓烈的酒气,立即对罗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吹气检测,罗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罗某交代,他是四川南充人,在重庆某寺庙当和尚。当天,他到四川邻水县高滩镇做法事。中午吃饭时,主人热情款待,平时就嗜酒的罗某也就没有推辞,喝了2瓶啤酒。饭后,罗某休息了一阵,感觉自己没有问题,法事也已完毕,就驾驶摩托车返回重庆某寺庙。没想到,由于困倦和酒力发作,他一路开车歪歪扭扭,结果酒驾露馅,最终被执勤交巡警查获。
民警表示,和尚也是社会公民,必须遵守法律。根据道理交通安全法,罗某被记12分、罚款1000元,驾照被暂扣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