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9开审| “河南农妇太原非正常死亡”现场还原:被踩头发躺地23分钟
去年12月13日,太原市龙城派出所民警王文军、郭铁伟在处置一起工地警情期间,发生了河南籍女民工周秀云非正常死亡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昨天(5月18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三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嫌故意伤害罪、滥用职权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文军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刑法》234条二款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文军、郭铁伟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并致一人轻伤,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告人任海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
△被告人王文军
案件关键时间节点回顾
2014年12月13日,案发太原市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一起工地警情期间,河南籍民工周秀云死亡。
2014年12月20日案件相关视频被上传至网络 引发关注。
2014年12月26日,周秀云案件被定性为“非正常死亡”。
2014年12月30日,涉案民警王文军被批捕。第二天, 涉案的另两名民警被批捕。
2015年 1月30日 《法医学鉴定意见书》确认周秀云系“因钝性暴力致闭合性颈部损伤(颈椎骨折、颈椎间盘断裂、颈髓挫伤),而死于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
是否因讨薪起冲突?双方各执一词
据值班保安的说法,当时曾在这个工地打工的年轻人王奎林和几位工友外出购物回来后,想穿过工地回住地时,被值班的保安小马以没戴安全帽而阻拦下来。一方坚持要进,一方则坚持不让,一起小小的纠纷演变成一场冲突。双方都说对方打了自己,很快保安队长、王奎林父母以及他们十多个工友相继跑到了事发的北门。一帮人挤在保安值班室的门里门外,现场只有王奎林母亲周秀云一位女性。
而王奎林的说法则是,他们并不是要穿过工地回住地,而是来要工钱。那么工地是否拖欠王友志他们的工钱呢?负责管理王友志班组的工头周理品的说法是,龙瑞苑工地是在2014年12月10日停工放假的,王友志木工班组总的工钱大约为四万六,之前已经给付了一万三。由于13日、14日是周末,周理品担心取款不方便,所以承诺在15日周一全部兑付剩余款项。13日事发当天上午,周理品还又给了王友志6000元,为的是能让工人先买好返程车票。由于现场争执不断,保安队长眼见局势难以控制,做出了允许进入的妥协,同时报警,而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周秀云言辞比较激烈,保安队长第二次报警。
监控视频记录民警处置全过程:
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和民警执法记录仪拍摄下的画面以及周秀云丈夫的工友们所拍摄的手机视频,九图完整的还原事发全过程。
王友志阻挡民警被带上警车
警方执法过程的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下午5点05分,太原市公安局龙城派出所的警车来到现场,车上下来4名民警。民警在了解了基本的报案原因后,让保安小马来到现场指认。
开始,民警并没有理会王友志、王奎林父子,而是准备把李康带上警车。这时,王友志阻挡民警带人,被其他民警挡住。当李康被带到警车门边准备上车的时候,周秀云又冲上去抓住李康,不让民警带人。王友志的工友有的也加入了阻拦的行列,有的拿出手机拍照,现场一片混乱。
在冲突中,龙城派出所的民警王文军给王友志戴上了手铐,这时现场的混乱局面得到了暂时的平息。被保安小马指认的3个人以及王友志陆续被带上警车。事件发展至此,尽管中间出现了很多不该出现的事情,但仍然不过是一起治安案件。遗憾的是,事态进一步恶化。
视频显示周秀云曾与民警互相撕打
目击者说,王友志上车以后,周秀云就坐到警车开门的底板上,阻挠不让民警走。民警过去让她下车,她一直不下车,最后民警拽了一下她的胳膊。
视频显示,周秀云下车后,直接冲向其中一名民警,撕打对方,而另一名民警王文军看到后,赶过来夹在了二人中间,紧接着,周秀云与王文军撕扯在一起,并持续了很长时间。
民警与周秀云以及工友,言行越来越激化。监控视频显示,长达6分多钟时间里,民警王文军和周秀云二人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姿态,互相抓扯着对方,没有分开。6分多钟后,王文军突然用一个动作,致使周秀云躺倒在地上。
周秀云被踩住头发23分钟
在倒地的时候,周秀云试图反抗,但很快被王文军踩住头发,失去了抵抗能力。此时,是下午5点19分,天空还亮着,到5点41分,天已经黑了,路灯早已亮起。在这长达23分钟的时间里,王文军一直踩着周秀云的头发没有离开原地。冬天的傍晚,气温很低,周秀云一直躺在冰冷的地面上。此后周秀云被抬上警车,还与丈夫王友志有过一句含混不清的对话。
据通报 民警恶意报复知法犯法
根据太原市有关部门通报,当晚,民警将周秀云抬起与王友志等人一并带回龙城派出所。王文军未经请示,个人决定对王友志等4人办理留置手续,把周秀云放置在派出所地板上。期间,王友志等人遭到民警殴打。
18时20分许,因发现周秀云身体异常,王文军安排人拨打120电话。19时50分许,周秀云抢救无效被宣告临床死亡。
如何解读从“滥用职权”到“故意伤害”?
案件发生后迅速发酵,围绕滥用职权、暴力执法的讨论不绝于耳,太原市检察院对外公布调查进展的时候,将周秀云案件定性为非正常死亡,对民警,也就是踩周秀云头发的王文军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批准逮捕。昨天的一审中出现一个新的细节,公诉方对王文军的罪名在滥用职权罪前面又增加了一个故意伤害罪。这个看似细微的变化意味着什么?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表示,当初是以滥用职权罪立案,是因为一个技术性的问题,就是对死因不能判明,只是一个“非正常原因死亡”。至于说是外力所致还是自己本身有病并不清楚,现在清楚了是外力所致,所以这种情况之下,随着事实了解的深入,罪名就发生了变化。由比较保守的玩忽职守罪进一步发展到比较重的故意伤害罪,这两个不同的罪名评价和处罚是截然不同的,如果是滥用职权,那只是认为执法过程中间的不当行为,而故意伤害罪,那就是认为他的行为方式完全超出警察本身执法应有的限度,实施对他人报复加害。所以这两个评价性质和处罚是迥然不同。
根据法院的公告,这起案件的庭审预计将持续六天。有关案件的任何进展,坏男人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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