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原文:http://weibo.com/2632773244/C3WaH98yh?from=page_1001062632773244_profile&wvr=6&mod=weibotime&type=comment
近日,一段名为《重庆女学生打架现场》的视频在微博上热传。今(12)日上午,重庆市酉阳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酉阳 向公众通报了有关情况,酉阳县政府新闻办也通过华龙网对此事进行回应。
在网上流传的那段视频中,出现了打耳光、拳打脚踢、扯头发等行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对此,@平安酉阳在微博中通报称:“网传一女生被群殴,公安机关经多方查证,查明系重庆市酉阳县一中学初二年级4名未成年女生所为。2014年3月,周某、冉某、任某、罗某在县体育馆溜冰时与邻校初二年级女生陈某、黄某发生口角纠纷。周某等人对陈某实施殴打,并拍下视频,并威胁对方不得告诉家长或报警。今年2月,视频上网后,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该案件已过治安案件追究时效,公安机关依法不再处罚,责成家长严加管教。目前,周某等女生及家长已向被殴打女生及家长赔礼道歉,并给予经济赔偿,双方达成谅解。”
酉阳县政府新闻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件事情发生后,当事人都未报警。该视频2月2日出现在网络上后,酉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公安、教委、相关学校进行了调查核实,并表示,酉阳县教委和学校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同时呼吁未成年人家长也要切实履行监护、管教责任,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网友热议】
初中装逼所谓“混混”最多,其实跟个渣一样
总觉得和“我杀人啦,但是我没有成年没关系”这种性质一样,不多说,我就看看
不让受害者报警,自己传网上,还卡着诉讼时效……要成精?
以后打人都可以过一年再发视频哦?反正过了追究时效
未成年保护法不是用在犯案者的。既然事实经过都清楚,应该明确给施暴者法律制裁。如果双方和解了事,等于告诉所有学校:学生施暴有法律保护,欺凌事件曝光也不怕!那么被害者呢?无力反抗最终选择保持沉默。。.
对打人者太宽容了,失望
这样的事情,感觉处理越宽容,将来那些坏孩子长大了越难改,难走正道。。。
初二就发育真好啦。不满十四岁哇?那么和她们上床的男生是不是有涉嫌强奸罪的嫌疑呢
怎么说呢看见那个视频真的很愤怒。同时我希望自己以后的孩子不管怎样,都要知道在外面受了欺负会告诉父母。另外说那个女孩子因为偷东西被打有证据吗?真的是这样吗?你们又是从那里得知的呢?
贴吧里有打人女生的同学,说打人女现在过的像没事儿一样。
原来这种事件还有时间限制啊,过了就不能追究了,只能被动接受伤害了…………
心灵创伤。。。谁来抚平